《养老保险管理办法(草案)》引业内关注年金管理“四角制衡” 分业监管闹冲突
日前,中国保监会公布的《养老保险管理办法(草案)》引起业内关注,该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人寿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可以依法参与经办企业年金业务,提供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投资管理等一项或者多项服务”。并按规定,经中国保监会核准 【作者:秦炜】 【出处:证券日报】 “年金管理“四角制衡” 分业监管闹冲突”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9928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