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6年3月21日在济南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5名,董事万建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董事于少明缺席会议,独立董事黄磊、李毅授权独立董事徐向艺在本次会议上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全体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孙亮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九、会议以8票同意,1票弃权,0票反对,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议案。为保障和提高公司员工退休后的生活质量,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企业年金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经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鲁劳社函[2005]471号文件批准,从2006年度起公司拟对符合条件的职工按照不高于年度工资总额8%的标准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并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0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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