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宣布启动保险条款标准化,《每日经济新闻》昨采访了多位保险专业人士及消费者,他们纷纷表示,条款标准化仅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步,存在于保险业的种种不公有待逐步解决。其中不可抗辩条款缺位、举证责任不公和分红信息不透明,是保险业急待解决的三大问题。
我国保险公司多采取“宽进严出”的做法,承保时大门敞开,需要理赔时又常常以投保人“不如实告知”而拒赔,引发各种保险纠纷乃至官司。对此,擅长代理保险官司的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贝政明指出,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可抗辩条款缺位引起的。保险公司“宽进”之后完全可以事后“严查”,无论是两三年还是七八年后挑出毛病,都可以作为拒赔理由。据悉,2003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尝试引入不可抗辩,但至今仍未正式出台。
在保险纠纷中,保险公司常常要求被保险人自己举证没有带病投保的健康证明,或者自己举证保险代理人存在误导行为。事实上,投保人很难在时隔几年乃至几十年后举出这些证明。据悉,举证不公的现状有望在上海率先改变。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秘书长何静芝表示,在上海准备推行的“无理由退保”政策中,如果投保人要求退保,举证工作将由保险公司完成,否则只能全额退保。
在目前市场上销量巨大的分红保险中,用于储蓄分红的保费只是客户所交的总保费扣除风险保费、管理费后剩余的部分。对此,上海财经大学一位副教授表示,分红保险是目前所有储蓄投资型保险中最不透明的,保险公司每年分红多少、按什么基数和比例计算,只有保险公司和监管部门清楚,投保人根本无从得知。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06年3月23日
““标准化”仅为起步 保护投保人三题待解”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9856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