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湖南省财政补助购买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试点工作在湘西州正式启动。省计生协会副巡视员彭祥兴,湘西州计生协会会长宋友达出席启动仪式。
2014年,省财政厅和省计生协决定在湘西自治州所辖县市和郴州市苏仙区开展“湖南省财政补助购买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是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的重要举措之一。此次补助对象是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两女户家庭。省财政对符合补助条件的计生家庭购买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每户补助10元。据了解,试点单位计生家庭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残疾最高赔付7万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赔付5000元,意外伤害纯赔付率不低于55%,保险期限为1年。
彭祥兴指出,试点单位各级要充分认识“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健全工作机制,开展前期摸底,强化宣传培训,认真抓好“保险试点”各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绩效评估工作保障,确保“保险试点”工作取得成功。
宋友达要求,各县市要进一步完善试点操作方案,做好配套政策的争取与制定,确保试点工作在我州顺利进行。全州各级计生部门、协会和承保公司要把握试点要领和原则,精心组织运作,真情开展服务,保障试点成效,真正把试点办成惠民工程、民心工程,为项目在全省全面推行积累成功经验,提供成功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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