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张临山 通讯员谢梅李长东)企业职工现在每月交100元,20年后领取时可翻13倍。作为养老保险制度的补充,这是对山西省企业年金制度最为形象的表述。6月21日,记者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潞安矿业集团、交通银行太原分行、大同机车厂等8家企业在山西省率先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
企业年金制度的费用由企业和职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愿的原则,共同缴纳。如按“缴一补一”的办法,职工每月交100元,企业补100元,同时考虑职工按10%的年工资增长率和计费利率测算,职工缴费10年后退休,除基本养老金外,每月可领取350元,20年后每月可领取1350元。
此次8家企业占应试点企业的40%,涉及到的5.3万名职工将成为该制度的首批受益者。
http://news.tom.com 2006年06月24日 09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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