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陕政办发〔2005〕36号】
颁布日期:2005-4-27
执行日期:2005-4-27
企业年金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法定保险的一种必要补充。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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