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 叶静) 昨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的官方网站上了解到,由于社会保险费欠费成因复杂,欠费管理不规范、清缴欠费难的现象仍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对社会保险费的欠费管理和清缴工作,税务机关,税务部门要建立欠费人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对累计欠费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欠费人,每年由省级税务机关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备案。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公告重点欠费人名单和欠费情况,或将重点欠费人名单和欠费情况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予以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 09:03 信息时报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欠社保费将列入黑名单”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9720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