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专访全国社保基金副理事长高西庆
第一访谈
如何将老百姓的养命钱保管好,不仅不要变成窟窿,还要跑赢通胀、稳健成长?上海社保案发生后,这无疑成为中央及地方政府近期最费心思的事情之一。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适时分忧。10月28日,全国社保基金副理事长高西庆在香港接受本报专访时透露,全国社保将负责代管九个省区的做实个人养老金中央注资部分,希望透过较大的投资规模,较完善的风险管理,可以令这些养命钱愈滚愈大。
这九个省区包括:吉林、黑龙江、天津、山东、河南、山西、湖北、湖南、新疆。
高西庆刚在香港参加了中国工商银行(601398.SH,1398.HK)的H股上市仪式。专访中,高西庆还为社保基金目前在香港“只沽不买”的行为作出解释:社保要等宣布了9-10名管理人员之后,才可以将8亿-10亿美元的资金正式投入境外市场。而宣布这些管理人员,还需要一两个月。
代管9省区中央划拨资金部分
《21世纪》:上海社保基金出问题后,有意见认为应该由全国社保基金参与管理各地的社保基金。我们也知道有关方面三年前曾作出类似建议,不知现在进展如何?此事与做实地方个人养老账户中央注资的部分有没有关连?
高西庆:是否参与管理地方的社保基金,关键看中央及地方的意见。早在三年前,当时上海社保基金还未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财政部已提出建议,中央拨款做实个人养老账户的部分,可以交由全国社保基金管理,希望透过较具规模的投资及较完善的风险管理,稳健地得到投资收入,加速做实个人养老账户的进度。最初是在东北三省(辽宁、吉林、黑龙江)试验。现在试验已增至11个省区。(按:新增8个省区为上海、天津、山东、河南、山西、湖北、湖南、新疆。)
其中9个省区中央政府划拨资金部分,预计将会由我们代管;至于上海,因为不需要中央划拨,会自行管理;辽宁则因为是最早的试验省区,本来研究自行管理,但最近也在讨论是否由我们代管。
《21世纪》:这方面的工作什么时候开始?是中央直接把资金注入全国社保还是先注入地方社保,再由地方划给全国社保?全国社保代管的资金会有多少?
高西庆:我们还要解决一些技术性的细节问题,包括你提到这一方面。所以现在还没有时间表。
资金金额方面现在仍在计算中,由于每省做实个人账户的标准不同,中央划拨的金额也不一样。辽宁是从8%做实,吉林和黑龙江从5%做实。而这次8省市区的做实基本养老个人账户改革方案定的起步标准是3%,然后逐步提高。
国有资产划拨短期会有进展
《21世纪》:另外还有一个也是谈了三年的问题———国有资产划拨,这方面方向有了,政策有了,但却迟迟没有行动。
高西庆:在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都有列明,要“采取多种方式包括依法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但在如何执行方面却一直未能达成共识,所以也没有很具体的方案。不过,估计短期还是会有些进展的,我们会先从其中几家央企开始。以现金形式划拨基本上已不可能了,现在讨论的方案,包括在央企的集团公司层面,给予我们一定百分比的少数股权,第二种方案是央企属下的上市公司,划拨一部分股权给我们,最后就是只在央企属下公司在A股新上市时,才把相等于发行新股的10%划拨给我们,就像现时H股一样。
但不论采取哪一个方案,我们一定是央企或其下属公司的少数股东,是被动投资者,我们注重的只是分红股而不是管理权,我们应该不会派出董事。事实上我们的人手也不足,不可能往央企派人。
为何“只沽不买”?
《21世纪》:你们在香港开设账户后,未如市场人士预期般买入港股,而是连续沽出手上的国有股减持划拨的H股,包括在招商银行(600036.SH,3968.HK)的H股挂牌当天便在最高价沽货,为什么?
高西庆:不是我们不想买进港股,而是我们现在根本不能买。根据《全国社保基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规定》(简称《规定》),我们必须透过基金管理人,才能投资境外的金融产品,不能直接买进。现在我们甄选境外基金管理人正处于最后阶段,要待基金管理人选好之后,才能买进境外的股票及其它投资产品。
《21世纪》:这方面的进展如何?你们已经在10月9日宣布两家境外投资的托管人名单了,什么时候会宣布管理人名单?据说有九家机构中选,他们之间如何分工?会否有互相冲突的投资决定?你们可以在境外投资的金额有多少?
高西庆:预计在一两个月之后会宣布管理人名单。基金管理人会是10家,他们之间应该不会有冲突,我们会按照我们可以投资的范围,再以地域划分,例如亚洲、北美及欧洲等,分成12个组合,每名管理人负责1个组合,个别管理人负责2个组合。(按:全国社保在境外可以投资的有七类产品,包括(一)银行存款。(二)外国政府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外国机构债券和外国公司债券。(三)中国政府或者企业在境外发行的债券。(四)银行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等货币市场产品。(五)股票。(六)基金。(七)掉期、远期等衍生金融工具。)
投资金额方面,现在社保基金的总资产滚存至2500亿元左右,但按规定可以投资到境外的不能超过总额的20%,现在第一步投资海外的规划没有改变,也是会投8亿-10亿美元左右。(按:社保基金理事长项怀诚较早时透露,希望在第四季度通过境外投资管理人在香港进一步展开投资,首阶段投资境外的资金规模预计将在8亿美元左右。)
《21世纪》:现在市场对《规定》的理解,是你们选定基金管理人时,只能选择外资机构,中资机构是否被排除在外?(记者按:《规定》第六条注明管理人需“在中国境外设立并登记注册,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和金融监管制度完善……”)
高西庆:确是有这种理解,但我们在研究及咨询后,确认中资机构都可以中选,只要符合《规定》中的准入条件。至于现在名单中有没有中资机构,在最后确定管理人之前,我还不便披露。
H股、A股买卖不互通
《21世纪》:你们在招商银行挂牌当日实时沽售部分国有股减持时划拨的股票,日后是否也会沽售同类H股股份?你们以什么准则决定沽售还是持有?另外,全国社保持有工商银行的股份有两种形式,143亿股是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在今年6月买入的,有三年锁定期;另一部分是国有股减持划拨部分,会有另外的38亿股(计入超额配发),这部分股份日后是否也有可能在市场沽售?
高西庆:任何一位市场交易者的市场投资行为都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我们也不例外。一方面是根据外部的市场情况,另一方面是根据自身的资产配置需求。从外部市场情况看,现在国有股减持划拨部分已经没有锁定期,按规定我们现在虽未有管理人,但可以决定是否卖出手上这些股票,日后拨转给管理人的股票,就会由他们决定。我们的标准是参考市场数据,如果相关股票股价上升至某一个价位,我们或我们的基金管理人认为应该套现的时候便会卖掉,到股价下跌至某一个价位,管理人便会买回,工行没有锁定期部分的股票,也会按这个原则办事。从内部资产配置需求看,任何理性的投资者都会控制行业风险与地区风险。现在看,我们在金融业,主要是银行业持股过于集中。此外,随着年底海外投资的展开,也需要变现一部分外汇,用于即将开始的境外投资。
《21世纪》:社保基金是少数同时可以在A股及H股市场买卖的机构投资者,市场估计你们会沽H股买A股套利(arbitrage)。
高西庆:这也是误解。我们确实是可以两边操作,但卖了H股的资金,是不可以调回A股市场的,而且这是两个账户,两套管理班子,是不能互通的。我们A股的管理人,自2003年以来都有买进卖出招行的A股,但与H股的卖出行为无关。
2006-10-31 14:52:52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罗绮萍
“社保基金将代管部分个人养老金”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9660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