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开业申请已分别于本月16日和15日获保监会批准。除了最后的工商注册手续,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落地已经指日可待。这标志着中国人寿的金融控股集团之路又进一步。
据保监会批复和相关文件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由中国人寿集团和中国人寿股份公司发起设立。其中前者持股60%,后者40%。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现任中国人寿集团总裁杨超。
2006年9月30日,保监会正式批准筹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06年10月26日止,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亿元整。
保监会批复和相关文件还显示,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早在2005年11月11日,保监会就正式批准筹建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亿元,集团公司、本公司以及资产管理公司将分别认缴25%、55%和20%。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现任中国人寿集团副总裁吴焰。
中国人寿“海归”A股成为近日市场热点,其A股招股说明书明确表示,集团公司在“十一五”期间的战略发展目标为:建设成为一个资源配置合理、综合优势明显,主业特强、适度多元,备受社会与业界尊重的内含价值高、核心竞争力强、可持续发展后劲足的大型现代金融控股集团,努力实现发展规模、发展品质和发展格局的新跨越。
成立财险公司是整个中国人寿集团既定的战略之一。2002年的新《保险法》允许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财险公司开始分食寿险公司的寿险市场份额。与此同时,银行、券商、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不断推出的理财产品,也令寿险公司的竞争环境日趋严峻。
在此背景下,作为国内寿险业的龙头老大,中国人寿集团制定了“主业特强、适度多元”的发展战略,并开始了金融控股之路。除了有选择的参股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中国人寿集团重点做大做强保险主业。
按其计划,除了2003年底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还将成立养老保险公司和财险公司。其中,前两个公司因与人身保险相关,由中国人寿股份公司控股,而财险因非国寿股份主业,故由中国人寿集团控股。
对此,中国人寿股份公司在日前披露的A股招股书称,控股资产管理公司有利于提高做大做强中国人寿股份公司人身保险主业,控股养老保险公司有利于参与潜力巨大的企业年金市场的开拓养老保险业务作为人身保险业务的重要领域。财产保险业务不是本公司的核心主业,考虑到本公司广泛的营销网略和庞大的保险营销员队伍与正在筹建的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协同效应潜力,本公司对该公司进行参股,以形成双方有效协同、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提高本公司销售和服务资源的边际效益。
业内人士表示,财险公司的设立不仅对中国人寿股份业绩前景有积极正面的影响,且会对正在发行中的中国人寿H股股价带来提升作用。昨日,中国人寿H股上周五收盘价24.35港元的基础上,昨日开盘最高上摸27.30港币,报收次高27.20港元,大涨近11.7%。
时间:2006年12月28日06:17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作者:卢晓平 谢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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