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月增89.5元月底前到位
吉林日报8月14日讯(孙鹤许德叔记者韩雪洁)记者14日从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按照国家的部署,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继续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等人员进行倾斜。
根据吉林省制定的《200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从2007年7月1日起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并在200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调整标准有两个,一是按参加工作时间确定调整标准: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人员每月增加155元;195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退休人员每月增加130元;二是按退休时间确定调整标准:1994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每月增加110元;1995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每月增加75元;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每月增加5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种调整标准条件的,按标准高的执行。退职人员每月增加40元。退休前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具有正高职称退休人员每月再增加60元,具有副高职称(含高级工人技师)退休人员每月再增加50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上述标准调整后,仍低于480元的补到480元;退职人员月基本养老金按上述标准调整后仍低于380元的补到380元。
吉林省人均月调整水平为89.5元左右,将在8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2007-08-15) 来源: 吉林日报
“吉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94042.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