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日新“两规”实施以来各信托公司积极备战,竞相申请新牌照,截至2007年9月,已有20家信托公司获得了新牌照。与此同时,信托公司坚持创新,不断寻求适合信托发展的道路,新业务开展得有声有色。
业务领域不断扩展
新规下银信合作在当前的信托行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信托公司转型期间,银信合作是非常好的过渡方式,发行银信合作理财产品是帮助信托公司完成过渡期的链接环节。据不完全公开资料统计,从3月1日至8月31日,全国共发行银信合作人民币理财产品337只,但主要集中在少数几家信托公司。其中前五名的信托公司占据了产品发行总量的50.14%,特别是中信信托,发行了101只,占总量的29.97%。产品发行的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信托公司的实力,实力较强的信托公司一般能很快适应新规,快速发掘出适应期业务模式。信托公司和银行合作,有助于扩大信托规模,降低风险,利于信托公司拓宽业务范围,改善业务结构,提高综合竞争能力。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在这种模式下,信托公司所获得的利润比公司单独发行信托产品有所降低。
信托型私募股权投资市场风生水起。2007年以来,私募股权投资成为了整个金融市场的热点。仅今年上半年针对中国市场的私募股权投资就有45亿美元。与此同时,国内信托公司也在积极开展针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的信托业务。全国范围内,中信信托、深圳国投、湖南信托、百瑞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也相继发行了针对股权投资的信托产品。之前,由于PE设立的门槛较高,只有那些拥有较多资金的投资者通过有限合伙或公司等形式设立小型基金才能参与到PE当中。而现在,对于资金量较少的投资者来说,则可以通过投资PE信托计划来分享其中的利润。在回归本业的大潮之下,新规在指引着信托公司走高端理财路线,“有意无意”的引导了信托公司走上私募股权投资的大路。
信托公司挖掘资产证券化的“潜在财富”。浦发银行发行该行首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规模约44亿元,这揭开了资产支持证券第二批试点的序幕。尽管业内专家认为此举“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但从另一角度来看,信托公司正在挖掘资产证券化的“潜在财富”。继2006年底中信信托及中诚信托两家首批试点之后,华宝、中海、上国投、外贸等六家信托公司成为了第二批取得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的信托公司。信托行业又掀起了新一轮的“牌照浪潮”。信贷资产转受让一直是信托公司的重点业务之一,因此,信托公司积极申请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期望以此能进一步拓宽公司业务范围。
信托公司积极申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7年9月18日开始受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申请。这是继2005年以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二次受理该项资格的申请。此次拟认定的机构数量为20家左右。信托公司在企业年金管理中具有两大优势:一是信托公司能够在具体操作上实现企业年金独立性;二是信托公司有广泛的投资渠道。信托公司显然不愿再失去第二次机会,全国范围内的信托公司都在积极申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这将为信托公司开辟一片新的业务领域,改善信托公司的业务结构。
境外业务已经成为信托行业又一新的突破口。今年3月份,银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联合发文,明确信托公司经审批可以开办QDII业务,获批QDII业务资格的中信信托和上海国投都是业内排名靠前的信托公司。信托有机会入围QDII,反映了监管部门正在加速推进资本外流,以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借此机会,信托公司也可以开展海外投资业务。并且,在信托公司资金投向和风险控制的专业管理之下,QDII业务将成为信托行业新的突破口。
社保基金与信托合作创新投资模式。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与平安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社保基金将借助平安信托的平台向北京市基建项目投资10亿元。社保基金改变以往自主投资的运作模式,与专业化信托公司合作,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的功能,适应国内资本市场的高速发展。同时,这也为信托公司增加了新的业务模式。
积极进行股权变更
新规中对信托公司开展新业务多有资金方面的限制,如银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的《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开办受托境外理财业务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保监会颁布的《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应当满足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2亿元,且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12亿元的净资产。信托公司要想开展此类业务,首先必须满足资本上的要求。“对于原来盘子较小的信托公司而言,增资扩股是达到创新资格要求的必由之途。”自今年3月份以来,频频传出信托公司增资扩股等股权变更的消息。
内资金融机构收购信托公司。继交通银行收购湖北信托之后,民生银行拟出资约23.4亿元认购陕国投1.43亿股,将获得不低于25.04%的股份,从而与陕西高速公路集团并列为陕国投第一大股东;建银投资已经和浙江省政府以及浙江能源集团签订了重组协议,拟重组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更名为中投信托;中国人寿收购中诚信托事宜已进入实质性阶段,将持有中诚信托14.4亿股,约60%的股份。
外资银行等外资机构参股信托公司。2007年3月份以来,包括外资银行在内的多家外资机构频繁与信托公司进行接触,寻找合作伙伴。新“两规”出台以来,已完成或正在进行引进外资谈判的信托公司至少有6家:英国安石投资管理公司参股北京国投19.9%、三菱信托银行参股中信信托5%、瑞银或美林参股江苏信托、摩根斯坦利参股苏州信托正在谈判中;巴克莱银行参股新华信托19.9%已确定;澳洲国民银行参股联华信托20%已完成。
资源互补趋势明显
引进实力较强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将成为信托业发展壮大的主要途径。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清晰,业务领域涉及宽广,在资本、人才、管理、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等各方面都具有较强的优势。信托公司引入实力较强的境内外金融机构投资者,在充足资本金的同时也引进了先进的投资管理经验,从而提升自身的研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增强信托公司的市场辐射能力,增加客户资源。
与其他金融机构的融合是信托业发展的主要趋势。按照入世时的承诺,我国金融服务业于2006年12月11日起全面开放。这样一来,我国金融机构与外资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迫在眉睫,一触即发,国内金融业将直接面临挑战。新的信托业管理办法对信托公司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已经放开,这标志着信托公司从事证券业务的瓶颈限制被取消了,为此信托行业将会进一步加快与证券业和银行业业务融合的步伐。今后中国金融业的四大行业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的合作将会进一步加深,资源互补趋势更加明显。
增加自有资本,扩大自营业务收入。新“两规”实施以后,信托公司的原有业务结构不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信托收入逐渐减少。今年3月份新政实施后,信托产品的发行规模骤减,据不完全公开资料统计,当月全国仅有12家信托公司发行产品数量23只,发行规模22.57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38%和46%。目前虽然信托行业的产品数量与规模逐渐回升,但少数实力较强的信托公司产品发行量占总量的半数以上,多数信托公司集合类信托产品发行很少甚至绝收。因此,在新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形成之前,信托公司则主要通过增资扩股,增加自有资本,以自营业务收入的增加来弥补信托业务收入的减少。
发布时间: 2007-10-08(卢海燕/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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