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17日在“保险税收高层论坛”上表示,希望保险业与财税部门积极行动起来,以新会计准则实施和“两法合并”为契机,研究落实现行保险业税制中几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据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的代表介绍,我国保险业税制中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切实解决困扰保险业的非寿险准备金税前扣除、分红险红利征免个人所得税、非寿险业务营业税税负过高等问题;研究制定鼓励人民群众和企业积极参加企业年金和普通商业保险的税收政策;探讨研究保险公司集中管理趋势与税收监管模式产生矛盾的问题;探索建立“三农保险”、健康保险、医疗保险、责任保险、巨灾保险的税收支持政策等。
以寿险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为例,《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和新会计准则都要求保险公司采取精算方法提取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而税法规定,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实际赔款的4%提取。保险公司在会计核算中一般按照保监会的规定和新会计准则的要求,采用精算方法谨慎提取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以真实反映盈利情况。按照精算方法,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实际提取金额已大大超过税法规定的4%比例限制,这部分准备金与税收规定的差异按照目前税收规定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魏迎宁就保险业税收问题提出希望:加强保险业税收问题理论研究,不断深化对保险业税收的理解与认识;保险业应继续巩固和加强与财税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强化依法合规纳税意识,主动、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的税制改革。
谈到保险和税收的关系问题,魏迎宁指出,实现我国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需要完善的税收制度和政策环境。同时,保险业的发展,也有利于税收功能的实现。保险与税收之间在功能上具有内在一致性,政府能够而且应该通过支持性税收政策促进保险业的发展。
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在总结讲话中也明确指出,税收政策是影响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我国保险业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而税收政策在一定时期又要保持相对稳定性,因此,现行保险业税制还存在一些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将为我国保险业发展注入不竭动力和支持,有利于更充分的发挥保险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建议建立政府、企业和高校研究保险业税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发展过程中经验,探索建立有适合中国国情的保险业税收机制。
本次论坛就关系保险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问题进行了广泛探讨,毕马威、美国大都会保险公司先后就欧盟、美国的保险税制进行了介绍。
2007年11月19日 02: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本报记者 卢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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