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来势汹涌的银色浪潮所带来的挑战?如何化解长寿风险,确保老年人经济安全等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中必将面对的艰难抉择。
扑面而来的“未富先老”正将养老保障推向市场化抉择的边缘。
一组数据显示,目前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43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1%,预计这一比例在2020年将占17.2%,2050年将占31%。而2006年,中国城镇化比率达到44%,预计到2020年这一比率将超过50%。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和家庭小型化等理念凸显出养老保障的天量需求。
然而,与未来需求形成巨大落差的是:养老保障制度在现实中步履蹒跚。在中国,2006年国家基本养老账户规模为4800亿元,商业养老保险积累的养老保险为2000多亿元,两者合计不超过7000亿元,占同年GDP比重仅为3.2%。
如何应对来势汹涌的银色浪潮所带来的挑战?如何化解长寿风险,确保老年人经济安全等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中必将面对的艰难抉择。为此,记者在两会期间走访了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
保障体系应多支柱
“市场进,政府退”,陈文辉开门见山,“在养老保障这个问题上,社会保险是雪中送炭,要想锦上添花,则需把选择权交给市场”,“改革开放三十年,越品味,越感觉市场是个好东西。”
陈文辉告诉记者,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为应对因人口老龄化等因素导致的养老保障财务危机,世界各国对原有养老保障制度进行了改革,重新调整了政府、市场、个人三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目的是通过市场的效率来弥补政府的不足和失灵。
总的发展趋势是:第一,政府的社会保险财政给付责任减小,其工作重点是在顾及公平的前提下,实现“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目标,保证退休人员基本需求和弱势群体的最低需求;第二,政府从养老保障的主要提供者,转变为通过引导、规范和监管,推动市场机制运营的职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发展;第三,政府、市场和个人三者的养老责任逐渐趋于均衡,形成目前较为流行的多支柱养老保障模式。
“多支柱”是世界银行倡导的“养老保障改革最佳方案”,为实现养老保险体系各支柱的均衡发展,也根据不同种类养老保险的特性。陈文辉认为,应适当调整我国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划分范围:第一支柱是政府经办的、强制实施的、财政兜底的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险,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部分;第二支柱是政府强制实施的、基金积累制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部分;第三支柱为政府鼓励的、单位和个人自愿购买的养老保险,包括团体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年金等。
陈文辉认为,在这多支柱保障体系中,商业保险公司都可以通过市场的方式发挥其不同作用,力求实现社会保障体系公平和效率的统一。
市场化手段打破桎梏
有迹象表明,商业保险等市场化手段已经成为我国打破养老保障发展桎梏的一大利刃。
从世界养老保险发展史来看,经历了从个人年金到团体年金,再到契约型、信托型企业年金共存的发展过程,同时也经历了从保险业单独经营养老保险及企业年金到整个金融行业共同参与企业年金的发展过程。我国保险业经营商业养老保险已有2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养老保险市场最早的参与者和主要推动者。
陈文辉娓娓道来,第一支柱,即对基本保险统筹部分,商业保险可以发挥服务者作用,为基本养老保险提供精算技术支持、经办和资产管理等服务,实现社会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提高保障机制运营效率。
第二支柱,即基本保险个人账户部分。个人账户做实后,就必须解决账户资产投资管理的问题。目前这一部分还处于萌动期,保险业可以为基金提供账户管理、投资管理和经办服务,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个人账户的保值增值,最大限度地保障投保人的养老安全。
第三支柱,就是对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而言,商业保险发挥开拓者和领跑者作用,成为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承担者。一方面,商业保险充分发挥团体年金的传统优势,为养老保险计划发起、运营、给付提供全程服务。另一方面,保险业积极参与企业年金管理业务,保监会先后批设了5家专业化养老保险公司致力于提供专业化的企业年金等养老保障服务,有13家保险机构获得了20个企业年金管理人资格。而商业养老保险上,则提供更多的保障产品和更高的保障程度,弥补社会保险供给的不足。
养老保障破冰前行
国际经验表明,商业保险发达的国家,政府可以投入更多的精力解决低收入人群的问题、老人的问题,缓和、消除贫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消极作用。在西方国家通常由政府提供的公共养老保险的替代率在30%左右,50%-70%的退休收入则是通过市场化运作的商业养老保险等方式实现。
为此,陈文辉建言,在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上,政府应做战略规划者。其主要作用应该是统筹规划、制定政策、筹集资金和行政监管,而有些服务功能可以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来实现。这样可以切实解决“管办不分”的制度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可以减少机构和人员设置,降低政府自办的成本;可以引入竞争机制,享受优质的服务。
陈文辉认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可以实现社会保险运营的成本更低、效率更高、服务更好、专业更强。例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的个人账户基金就应该交给商业机构管理,向它们购买投资管理服务。又如,在基本养老保险短时期无法实现全国统筹的情况下,对于流动性极大的农民工而言,他们的基本养老保险可以交给具有统一法人制度、分支机构健全的商业金融机构来经办,如农业银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等,实现农民工流动转移续保,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市场化之旅已在破冰前行。
比如,基金积累制的企业年金已经采取了市场化的运作模式,陈文辉又透露,与此同时,养老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也正在积极探索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提供投资管理服务,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政策,一旦政策放行,就意味着养老基金监管安全与增值,也将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解决。
在整个采访的过程中,记者深切感受到:众险商已经踏上了化解养老保障难题的征程。如何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在更大范围内分散老年风险,并促进养老资金和社会总财富的同步积累等,最终实现个人、企业和社会共赢,成了陈文辉和他的同仁们矢志追求的目标。
2008年03月24日 00:18 中华工商时报 本报记者 马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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