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近日,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分配局孔繁新处长表示,国资委鼓励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目前国资委已批准22家中小企业申报的企业年金计划。
此前在2005年8月,国资委下发了《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央企科学设计和实施企业年金方案,规范企业年金的市场化管理运营。去年4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做好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的意见》,要求尚未规范管理
的原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移交给具备资格的机构管理运营。去年9月,国资委又下发了《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年04月01日 11:26 产经网-中国企业报(吴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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