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研究》在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完成了课题研究。课题组牵头人接受专访时表示:“目前国内各地收入水平差距太大,实现全国统筹有一定难度。
中国很难与欧盟国家相比,老欧盟各国发展水平相近,而中国各省水平差异较大。中国可能需要30年~50年实现全国统筹的终极目标,因为这一目标与协调东中西部发展水平,消除地区差距的时间表相关。”(9月3日《广州日报》)
“十七大”和今年的“两会”,中央都明确提出了提高统筹层次、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的要求。但按该时间表,“还需要三五十年”,现今30岁出头的人,有生之年都有可能看不到社保实现全国统筹了。“社保全国统筹日,家祭勿忘告乃翁”,呜呼!
然而,欧盟的社会保障体系,固然有其参考价值,但套用欧盟的情况来推演我们的时间表却不伦不类。欧盟国家间有先有后,西欧国家可以把东欧国家看作穷亲戚,在中国,谁来分先后彼此,谁把谁看成穷亲戚看成累赘呢?如果连社会保障统筹都以“发展差距”为借口,强调难度,推到三五十年之后,那么更大更重要的议题,同样存在“发展差距”因素,又要推到何时?
仔细看新闻才明白,这个时间表虽没明说,其实是有条件的。该课题的原则是“避开‘体制难点’,试图破解社保‘划疆而治’的难题”。说起来很正大巧妙,实际却可能是无可奈何之语。户籍、财政等方方面面的问题不解决,惟有在枝节上想办法,试图通过技术手段解决基本问题。因此,这个三十年到五十年的时间表,实际上是“如果不解决户籍、财政等配套政策条件,就要三五十年才能实现全国统筹”。
但社保统筹不仅是个民生问题,也是个社会公正问题。制约社保统筹实现全国统筹的,恰恰是户籍政策等现行政策,更深层次的阻力,则来自于广泛的既得利益群体。在不触动“体制难点”的前提下开展研究,当然会陷入技术细节无法脱身。这样的研究思路,也近于默认现行阻碍全国统筹的政策的正当性,类似“维持现状不变”。其实,只要在户籍制度等政策上取得突破,统筹问题也将迎刃而解,何需三五十年?如果以既成事实为借口,百年能否可期亦未知。
社保全国统筹固非一日之功,对破冰的技术问题,积跬步以致千里,未尝不是办法,但必须承认这样的时间表是不得已的权宜之计,而不是让这个时间表使改革进度漫漫无期。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本是“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权当这个“五十年不变”的时间表,是逆向催促户籍制度、财政体制改革进度的号子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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