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海南省农垦局副局长林芳明与海南省人劳厅有关负责人签署农垦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移交协议,海南农垦40多万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纳入省级统筹范围,这标志着海南省实行了城镇从业人员基本
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此前,海南省下发通知明确规定,今年要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六个统一”,即统一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统筹项目,统一基本
养老金计发办法,统一调度使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编制和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决算,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程,以此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据了解,自2004年开始,该省已经实现了全省范围基本养老金当期按时足额发放。此前,海南省领取养老金人数为40余万人,2007年全省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34亿多元,支出43亿多元,缺口8亿多元,中央财政补助后,仍有5个市县(单位)收支出现缺口。对此,该省人劳厅有关负责人说:“如果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就能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共济能力,从而确保企事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据悉,今年以前,海南省企业与非企业化管理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相同,但计发办法却不相同,造成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严重失衡。据了解,海南省实行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将实行省级统一调剂、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目标考核、确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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