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获悉,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公布,调整比例为按照2008年企业退休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从今年1月1日起计。据测算,全省职工养老金平均每月增加120元左右。
25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受益
据悉,今年是广东连续第16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省有25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受益。省劳保厅称,国家统一调整时间为2009年1月1日,比我省规定的时间提前了半年,为妥善处理这一差异,调整方案明确了2009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在核定基本养老金后同时执行本次调整,确保执行统一的调整政策。综合考虑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水平,以及当前的经济形势和各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我省确定今年企业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比例为按照2008年企业退休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
四类人群每月加发40元
省劳保厅认为,具有高级职称退休人员在职时工资水平较一般人员高,缴费水平也相应较高,在退休时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中已经有所体现,在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加发待遇应是一种临时性、过渡性的调整政策,对于提高这一群体待遇起到积极作用,由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因此不宜长期实行。
特殊调整群体严格限定为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建国前老工人、1953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和原工商业者。以上四类人群全部按照40元/月的标准加发。此外,军转干部继续执行中办发〔2003〕29号文有关规定,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调整办法
定额+定比
定额调整:根据本人所在市平均养老金的5%进行调整,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所有退休人员定额调整部分相同。
定比调整:根据本人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的5%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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