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华云)基本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接续办法终于揭开面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日公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和《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下称农民工养老险办法),向全民征求意见。
■对 话
新京报:千呼万唤始出来的这两个办法,你整体上怎么评价?
郑秉文(中国社科院社会保障学者):第一我觉得它们是临时办法,但是,解决了目前最急迫的问题,就是转续的障碍。
第二个印象是我觉得办法太复杂。比如自选比例4%到8%,到底是多少?如果他回到了农村,超过15年的,得参加新型农村的社会保险,这就存在折算等问题。
新京报:给农民工单独制定了办法,学界一直反对这种社保制度的“碎片化”。
郑秉文:不少学者是反对的,主要认为第一不公平;第二是实际操作中太麻烦了,越到基层操作难度越大;第三是长期看,农民工与城镇居民待遇差别还是解决不了,这不利于城镇化。
新京报:就社保方向而言,无论住城市还是农村,不应该有很大的待遇差别?
郑秉文:不应该因为身份不同而存在差别。但是因为人与人之间收入不同所体现的差别是可以接受的。在这个制度里面,不同身份的人,替代率是一样的。比如60%的替代率,你是拿3000元的60%,我拿5000元的60%,在这个框架下,我们大家是平等的。
新京报:替代率通俗地讲是什么意思?
郑秉文:替代率是你退休时收入占你上班时收入的比率,不同群体的比率要一致。打个比方,清洁工每月挣2000元,我挣5000元,退体后都拿自己工作收入的80%,这是公平的,如果我拿80%,他拿40%,这就不公平了。我觉得这个公平是我们现在制度没有解决的。
新京报:现在社保基金没有全国统筹,这两个办法的实施面临什么困难?
郑秉文:2012年全国统筹是个不太可能的事情,在省级和全国统筹还没实现的情况下,短期看,新办法对农民工是好事,可是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长期看,那就未必了,它使得农民工这个群体退休收入的低替代率固定化,不利于这个群体。
■举例说明
个案:王小姐大学毕业后做了三年公务员,然后辞职进入一事业单位工作5年,但当时事业单位未实行聘用制,所以单位未给其办理社会保险。此后,她到广州工作了3年并拥有了社会保险账户,目前她已经在北京工作了5年。
和她情况类似的劳动者,这几年都面临着养老保险如何转续的困惑,根据目前有关规定,她的养老保险问题如何解决呢?
中国社科院社会保障学者郑秉文表示,按目前的相关规定和新的办法,她做公务员的时间应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这没有问题。
对于王小姐在未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工作的社保问题,目前没有好的办法,等于是个死角。当然,从理论上讲,她可以拿着能够证明她在该单位工作的有关材料,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争取解决。
郑秉文同时指出,这个死角难以解决的原因在于,地区利益、部门利益难以平衡。“进来越多等于未来支付就越多”,所以设立很多户籍、年龄、收入水平等门槛,导致这部分劳动者本来可以加入,却不能加入了。
如果从事业单位进入另外一个城市的企业工作,中间有一段时间未缴费,是否会影响将来保险待遇?郑秉文认为不会,“除去中间这段时间外,前后均可以累计,只要累计到15年就可以”。
至于王小姐从广州到北京的养老保险转续问题,则完全可以按照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办法转移接续。王小姐凭借相关证明,要求广州经办机构出具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并要求将保险关系转移到北京。其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完全转走,而统筹账户的6成也可以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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