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市财政局局长乔家华带队到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新村调研。
今年上半年,深圳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沉着应对涉及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根据经济形势变化调整政策,大力支持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切实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
严格部门预算编审
确保民生支出及时到位
今年,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继续推行部门预算,严格按照人代会通过的预算草案,认真审核并及时予以批复,确保了各项资金及时到位。今年1月至6月,已拨付各类资金96,459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5万元,教育支出7,2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6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6,464万元。
投入与创新机制并举
力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确立了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框架和长远目标,明确了今后3年的中心任务。市财政局积极参与《中共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制订,加快改革步伐,支持医疗卫生领域的改革。通过系列措施,包括加大财政投入、明确市区两级责任、采取“以事定费”、“购买服务”方式建立卫生经费分类保障制度、改革政府举办医疗机构财政补助政策、完善政府投入资金的考核评估机制等,力争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上有所突破,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加大就业资金投入
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今年上半年,根据我市促进就业政策工作意见,市财政局协调市劳动部门编制及完成市本级就业专项资金预算,2009年市本级就业资金安排4.46亿元,比上年增长48%。根据工作情况及时拨付资金,落实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确保就业等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在加大就业等资金投入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的支出管理,通过加大资金审计、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做到资金使用的公正、公开、透明,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规范社保基金管理
提高社保基金使用效益
认真落实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对基金收支账户的监督,确保社保基金收入户收入按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同时,完善了社保基金预算和决算制度,年初单独申报预算,年底按制度规定编报决算,与社保基金管理局及时做好社保基金清理和对账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完善社保基金的监管制度,落实管理部门职责,加强部门之间与存放银行之间的定期对账,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实行社保基金财政集散户管理,合理配置基金资源,加强研究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问题,提高基金整体增值水平。
研讨社会保障热点难点
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市财政局积极加强与各区、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沟通,研讨当前社会保障工作的热点及难点问题,提出研究解决问题的政策性建议,重点关注医疗卫生保障体制、少儿医保及城镇居民就业等方面的问题。
今年上半年,市财政局积极参与并推动了《深圳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出台,会同有关部门对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社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修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转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政策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
落实促就业保民生政策
采取系列措施为企业减负
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加深,就业压力明显增大的不利形势,我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就业、保民生和扩内需的政策措施。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大了财政投入,调动企业、劳动者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
根据中央有关要求,市财政局妥善运用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扩大事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等措施;同时,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标准,将按实际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调整为60%,将起征点由用人单位在岗职工人数从7人提高到20人。在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的前提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防止出现大规模集中裁员现象。
此外,还高度重视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双转移”工作,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完善推进劳动力转移工作的配套政策,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应对突发公共事件
及时安排救治防疫应急资金
今年4月以来,甲型H1N1流感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扩散和蔓延。由于目前我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形势日趋严峻,抗击防控工作事态紧急、时间紧迫,因此,为科学、有序地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社区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市财政局按特事特办的原则,筹措资金,及时提出救治和防疫等各项应急资金安排的意见,并上报市政府。
截至今年6月,共安排资金2,380万元用于甲型H1N1防控工作,包括口岸单位防控经费500万元,市卫生部门1500万元,以及市卫生局购买2台负压救护车所需经费3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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