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新闻 >

2009年8月中国储蓄生命周期基金

 字体时间:2015-01-17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一、储蓄生命周期基金 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预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8年7月23日成立,截至2009年8月3日,本基金份额净值

一、储蓄生命周期基金

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预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8年7月23日成立,截至2009年8月3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6004元,已实现的可供分配收益为 47,701,674.09元。为回报投资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拟决定以截至2009年8月3日的可供分配收益为基准进行本基金成立以来的第一次收益分配,现将具体分红方案预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拟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3.5元。该分红金额可根据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的本基金的可供分配收益进行调整。分红金额如有变化,以分红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9年8月6日

2、红利发放日:2009年8月10日

3、现金红利再投资日:2009年8月6日,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009年8月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查询或赎回起始日:2009年8月11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9年8月1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9年8月1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9年8月11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 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进行本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特殊业务的申请。

七、咨询办法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2、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21-38789998

3、本公司直销中心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邮储银行、深发展银行、深圳平安银行、宁波银行、山西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银河证券、兴业证券、光大证券、华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中信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国元证券的相关营业网点。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8月4日

2026生命周期基金月度汇报(2009年7月)

投资要点

通过基于内在价值判断的股票投资方法,实现与其承担的风险相对应的长期稳健回报,追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随着目标期限的接近而相应调整资产配置和投资策略,以逐步降低组合的整体风险,配合投资人实现到期目标。

目前股票类资产比重为60-95%,逐年递减。

基金经理评论

市场回顾

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经济回升势头不减,但基础尚不是非常稳固,因此,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将仍然是未来宏观政策的主基调。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出于对未来通胀的隐忧,货币政策后半年动态微调将导致流动性增量的拐点可能已经形成。

基金策略

上月,坚持既定策略,继续保持较高仓位。行业配置方面,继续超配了银行、保险等表现抢眼的金融行业,以及整体表现较好的钢铁、化工、机械等中游制造业。

本月,由于国内市场的结构性调整和海外市场的企稳迹象,行业配置方面,除了加大配置景气度回升的中游制造业外,还将积极配置受益于出口回升的相关行业。

“2009年8月中国储蓄生命周期基金”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9003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