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和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险部了解到,根据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的相关文件精神,从2009年7月起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开始加收利息,利息费用随系统自动生成。2009年度养老保险费用2010年1月份缴纳养老金最多要付102.44元的利息。
据了解,2009年度养老保险费用2010年1月份具体缴费标准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缴费档次:其年缴纳基数为2115.92元×100%=2115.92元,按照19%的缴纳比例,年缴纳费用为4824.30元,外加利息102.44元;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缴费档次:其年缴纳基数为2115.92×80%=1692.74元,按照19%的缴纳比例,年缴纳费用为3859.44元,外加利息81.95元;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费档次:其年缴纳基数为2115.92×60%=1269.55元,按照19%的缴纳比例,年缴纳费用为2894.58元,外加利息61.47元。(出处: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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