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福建省省级统筹地区(不含厦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01.08亿元,同比增长14.4%,超额完成年度收入计划。
为强化基金征缴,财政部门会同地税和劳动保障部门三方面着力确保全年工作任务。一是科学合理编制基本养老保险收支预算。在原有“零基预算”的基础上,探索将部分宏观经济指标作为预算编制参数;提前编制预算,加快运作;严格执行省对下基金财务管理体制,合理划分省、市、县之间的责任。二是千方百计稳定参保缴费群体。省级财政筹集就业专项资金4.22亿元(比上年增长37.9%),会同相关部门以促进大学生、农民工就业以及稳定困难企业就业局势等为重点,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稳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群体。三是多种措施提高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自2009年1月1日起,将全省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窗口移交地税部门征收,规范窗口缴费,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同时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出处:福建省财政厅20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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