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等四项养老保险地方标准。这是我省为规范养老保险管理和经办服务发布的首批省级地方标准,也是全国养老保险标准化领域的首创。
2006年,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率先在全国社保系统开展了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历时3年多,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闭环,使各个管理环节形成了“依标准管理、按规矩办事”的有效管理模式。
这次发布的系列标准包括《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行政争议受理》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该系列标准的实施,一是首次通过标准化的手段,将养老保险管理工作规范为我省地方标准;二是杜绝了养老保险经办环节可能出现的管理漏洞;三是实现了“统一政策、统一费率、统一统筹项目、统一缴拨方式、统一调剂使用基金、经办机构统一垂直管理”的“六统一”,确保了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位参保职工手中;四是首次在省、市、县(区)三级统一了经办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实现了我省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
我省养老保险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得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出处: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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