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民收入分配差距的不断扩大,人们比任何时候都更迫切关注民生问题。
迫切要求重塑仍然碎片化的社保制度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郜风涛3月7日透露,《住房保障法》被列入2010年国务院立法规划。此前,同属社会保障领域的《社会救助法》已在2009年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而《社会保险法》则在2009年12月完成三审,有望今年之内出台。
一系列密集行进的社保立法背后,共识业已形成:中国在保持经济发展的同时,对民生的关注必须提上更高的立法层面。“我国法律正在实现从以经济立法为主向民生立法为主的转变。”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贾俊玲说。
趋势的背后,是仍然不尽如人意的现状。随着国民收入分配差距的不断扩大,人们比任何时候都更迫切关注民生问题,迫切要求重塑仍然碎片化的中国社保制度。有学者则认为,在收入分配改革尤其是初次分配改革各种利益盘根错节的现实背景下,率先抓紧推进社保制度的建设可以成为最佳切入点。
社会保障制度不仅仅是再分配领域中调节贫富差距的关键因素之一,从更加长远的目标来看,人们更期望通过它来实现一个公平、普惠,切实维护个人自由、平等与尊严的福利社会目标。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划时代的一步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迈出了中国社保体制划时代的一步。
“中国农民几千年来第一次可以在60岁后享受到政府提供财政支持的基本养老保障了。”中共中央党校社会教研部教授青连斌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采访时说。
2009年9月,国务院推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中国新型养老保险是在社会保险制度没有完善,城市化水平还比较低的情况下,就启动了面向全国8亿多农村人口的农村养老保险,实现了农民养老基金从无到有的转变。
一直以来,政府推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没有把农村人口纳入进来。2005年我国各项社会福利支出占政府财政比重为27.08%,其中城镇社会福利支出所占比重是21.82%,农村社会福利支出则只占5.26%。
这带来的最显著后果是,由于制度覆盖面原因,政府绝大部分的社会福利资金投向了城镇,因此再分配领域的不公更加剧了城乡收入差距。
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推出,被业界认为是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跨越城乡差别,迈向“全民老有所养”目标的关键一步。人们寄望其可以弥补养老保险制度的缺失,使制度走向整合,而且协调城乡二元格局,起到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
很多学者都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表示称赞,并一致表示应该加快试点进程,不应该依照原指导意见等到2020年再实现农村全覆盖,“三到五年的时间就应该全面完成。”中国人民大学劳动社会保障学院教授郑功成表示。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赞成农村养老保险应加快进程,但他也表示了担忧,“三分政策,七分管理。”他认为相当多的养老保险的经办机构还没有建成,缺乏技术人员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之前,中国曾经自1986年开始试行过农村养老保险(也称“老农保”),主要通过个人缴费实行,辅助以集体经济补助。老农保完全看不到政府的身影,最终于由于基金不足、管理不善而夭折。有专家据此谏言,本轮试点,政府需要加大经办机构建设,确保不使制度在确立以后,却输在执行环节上。
【作者:范若虹】 【出处:财经国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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