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德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要管理机构和职能
2005年德国大选完成之后,新一届的联邦政府对原有的政府结构和相关职能进行了调整,目前,德国联邦政府共有14个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涉及的部主要包括劳工和社会事务部、卫生部和德国联邦劳动就业服务局以及相关的法人组织、团体和基金会。
(一)德国劳动和社会事务部
德国劳动和社会事务部的主要工作职能是保证整个社会体系的正常运转、帮助残疾人和弱势群体融入社会、为促进就业创造有利条件。在工作过程中,劳动和社会事务部要与其它部门相互协调、共同合作。在处理涉及到各联邦州和各乡镇的工作时,要积极与相关地区相互协商,妥善处理。为了保证社会福利政策的顺利实施,劳动和社会事务部要与劳动和社会事务委员会紧密合作。德国劳动和社会事务部的任务主要包括四个部分:1、认清社会福利政策和经济发展的关系;2、稳定养老保险制度;3、帮助残疾人和弱势群体融入社会;4、稳定劳动力市场。
(二)德国联邦卫生部
德国联邦卫生部的核心职责是保障法定医疗保险以及护理险的有效运行和促进其发展。在德国联邦卫生部的各部门中,部门2负责法定医疗保险以及护理险。部门2下又设三个分部,分别负责健康保障、医疗保险以及护理险。其中,分部22负责医疗保险,分部23负责护理保险。各分部下属具体管理办公室和具体职责如下:
(三)德国联邦劳动服务局
德国联邦劳动服务局是一个自主管理的、带有机构性质的、联邦直属的公共法律法人代表。德国劳动和社会事务部对德国联邦劳动服务局进行法律监督,在一些领域对德国联邦劳动服务局具有指令权并进行专业监管,比如劳动力市场统计、外国人就业方面。
德国联邦劳动服务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介绍职业培训机会和就业岗位;职业咨询;雇主咨询;促进职业培训;促进职业进修;促进残疾人就业;保持和创造就业岗位;为没有收入的人群发放福利金,比如失业救济金或者破产人员救济金。此外,德国联邦劳动服务局还负责对劳动力市场和各类职业进行研究,对劳动力市场进行观察和描述以及对劳动力市场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此外,德国联邦劳动服务局还负责支付儿童补贴、抵制社会福利金滥用。
除了联邦政府以外,德国地方政府中也设置了专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在不同的州,这些部门略有不同。以登-符腾堡州劳动和社会事务部为例,其共设5个部门,分别负责管理、妇女和家庭、社会保险、劳动和社会基本保障、卫生5个方面的工作。
【作者:田永坡】 【出处: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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