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地税局获悉,厦门市社会保险2010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已于5月10日全面启动,至6月23日结束。
网上和服务厅都可办
此次缴费基数申报涉及我市37642户用人单位和130万名参保职工及个人。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地税网站办理网上申报,或填写表单到各区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
对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地税部门将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按该单位参保人员上期缴费基数的110%确定。
申报实现“同城通办”
市地税从2010年5月10日起,开通社保业务“同城通办”。社保业务“同城通办”是以计算机系统为依托,实现参保单位或个人可就近选择任一区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社保费涉费事项的便民举措。
各用人单位或个人可按照便利、就近原则,自行选择任一地税区局办税厅办理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独立个人不变不报
个人年度基数申报业务遵循“不变不报”的原则,既独立个人缴费档次不变更的,不需申报。地税部门将以上年的缴费档次确定下一参保年度各险种的缴费档次。
独立个人缴费金额调涨
地税局提醒参保的独立个人,从2010年7月1日起,个人社会保险费以2009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新的社平工资3038元)为参数进行征缴,相应调涨12.73%,请各参保个人按月预存足应缴款项。
【出处:厦门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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