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郑功成委员说,杨志明副部长作的关于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很好,比较全面地介绍了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的情况。我认为这几年来各地农民工问题解决方面成绩是巨大的,尤其是解决农民工的平等就业、拖欠工资问题以及农民工培训问题,参加社会保险人数也在快速上升,近三年左右,进步最快。这跟国务院成立农民工部级协调机制,人保部设置专门的农民工司这样的机制有关。
郑功成委员说,我关注农民工20年了,感到这几年来进展很大。但是农民工的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距离还相当远。提四个建议,即政府今后在农民工工作方面应该有四个转变。
第一,要由放任农民工自由流动转向引导并且创造条件让农民工安居乐业。现在我们基本上是放任农民工自由流动,农民工不能安居乐业的话,农民工权益便不可能得到全面保护,农民工总处于一种游离状态,不仅其自身无处归属,城镇化、工业化也会是不健康的。要让农民工安居乐业,就要创造条件,解决好农民工基本的、起码的居住条件,在户籍制度上不能老停留在纸面和口头上,而是要放宽。政府有责任创造条件,在住房、户口、就业质量的提升上下工夫。
第二,从解决对农民工的工资拖欠转向确保农民工合理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在此之前,我们关注的就是怎么样才能不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总书记提出劳有所得,我曾经解析这一民生目标实际上有三个层面,一是劳有所得,即付出劳动就能获得报酬,不拖欠工资;二是劳有所值,即获得的报酬与付出的劳动是相称的;三是劳能共享,就是能够分享企业的利润,现在到了应该转到让农民工合理分享经济发展成果上来,不能老停留在解决拖欠工资层面上。为此,应该有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不能简单地说最低工资,往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升掩盖了绝大多数农民工工资的不上涨。分享经济发展成果还必须同时推进社会保险和就业福利,用工资、保险、福利三位一体的劳动报酬结构替代目前的工资或最低工资。
第三,从单独考虑农民工的权益转向城乡统筹,并创造条件让农民工享受平等的权益。不能单独把农民工拿出来,应该是城乡统筹考虑,根据法律,依法实施,农民工就应该享受到平等权益。不仅就业要平等,社会保险要平等,子女教育要平等,培训机会要平等,还应当将农民工纳入社区服务以及一切城镇公共服务范围,在统筹考虑的条件下才能逐渐消除农民工的身份差异。
第四,从只关注农民工的工伤事故个案转向关注并且保障农民工的健康,尤其是农民工的职业病,这一点做得还非常不够。强调需要高度重视、广泛关注农民工的职业病问题,是因为患职业病和正处在职业病高危环境中的农民工数量惊人,事实上已进入职业病高发期,我掌握的个案中,有的家庭是凡劳动力皆职业病,有的村庄凡农民工皆职业病,境况确实很惨。如果还不加以重视,情况会更加严重,一定会为其付出高昂的代价。因此,建议政府要高度关注农民工的职业病,并像抓解决欠薪问题一样抓防治职业病,应重点检查农民工的劳动环境、劳动条件,促使雇主为农民工改善工作环境与劳动条件。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凡易患职业病的工种,单位要给农民工免费进行体检。建议政府有专项预算来推进农民工尤其是在高职业病风险就业农民工的免费体检,强化用工单位的责任。总之,对于农民工,今后应当实现以上四个转变。
【出处: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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