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次吉林省将在长春、四平、白山三个市开展试点,对试点企业和职工个人欠缴的养老保险费进行全面清理,按试点政策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同时接续职工的养老保险关系。试点工作将于今年10月31日结束。
据了解,此次试点工作将对吉林省内23.4万未参保的厂办大集体职工给予缴费参保政策;另外,在该省20万已参加养老保险的厂办大集体职工中,约有11万欠费断保人员。对于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具有缴费能力的应一次性足额补缴;补缴有困难的企业,经申报、批准后,可先一次性补缴50%以上,其余部分由同级政府承债。
根据试点方案,对于欠缴养老保险费且无资产可变现的关闭、破产并确实无能力缴费的企业,经申报、批准后,职工可从欠费之日起,按照个体劳动者政策补缴养老保险费,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而对于厂办大集体企业中的漏保职工,从本人应参加养老保险时间算起,以各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单位和个人按各年度缴费比例补缴养老保险费。
厂办大集体企业是指20世纪七八十年代,由国有企业批准或资助兴办的,以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为目的,主要向主办国有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目前,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企业正在通过产权出售、债权转股等方式进行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出处: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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