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畅,是制约我国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由于转移接续难,造成劳动者参保积极性不高,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大量农民工退保的现象。
面对这一课题,黄志明代表在多方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三次会议上提出议案,建议国家成立社保银行,养老保险全部由银行市场化运作,医疗保险费统一到银行交纳,国家部委建立相关监管机制,国有化管理、地方化经营、市场化运作,不能“异地流通”等难点问题均可通过社保银行进行化解。这一建议被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获得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肯定,并于去年9月派出专家组来湘就此调研。
2009年,国家专门出台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提出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就业所在地。此次通过的社保法将这一政策上升为法律。对此,黄志明表示,这是一大突破和进步,必将对我国社保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产生深刻影响。他建议,下一步,应进一步建立社保新机制,加快成立国有社保银行,特别是在推行“实名制”、实现通存通兑等方面作出新探索。
【出处: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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