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养老保险
江西:养老金直发已试行两个批次
今年7月份以来,江西省社保中心根据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经过整理离退休人员数据、开设社会化发放支出专户、安装养老金直发软件系统等工作,已试行了两个批次的养老金直发。据了解,截至目前,该省共发放养老金3155.54万元,涉及离退休人员2.42万人。该项工作的试行,初步解决了直发前在养老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发放周期长、发放环节多、基金周转慢等问题。发放周期比之前缩短半个月,养老金即时到账,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
江西:养老保险基金征缴逾百亿元
9月14日,记者从江西省社保中心获悉:截止到今年8月底,该省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595.3万人,较年初增加13.3万人;征缴养老保险基金102.8亿元,同比增长14.6%,比去年提前一个月突破百亿元大关。江西省养老保险覆盖面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享受到老有所养的实惠。
山东:调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从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高于20% (含20% )的,有关市(指设区的市)及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可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1个百分点。单位缴费比例已经低于 20% 的市,不得降低单位缴费比例。以后年度视基金收支情况逐步统一和调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统一按20% 执行。
河南:上调企退人员养老金 每月增加55元
经批准,从2010年1月1日起,河南将为去年年底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这次调整将为符合条件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55元和45元。在此基础上,再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2.5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除按上述标准增加养老金后,对符合其他条件的退休、退职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此外,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要补足到所在省辖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厦门:养老保险全面实行跨地区转移
9月起,厦门养老保险全面实现跨地区转移。这意味着,今后无需通过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的批准调入,参保人员来厦工作或离厦,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跟着转进或转出厦门。
近日,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厦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意见 (试行)》,对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衔接等方面进行了新的规定。《意见》自今年9月10日起实行,有效期暂定两年。《意见》实施后,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补缴办法将进行调整,详细情况可登录市劳动保障局网站查阅。
西藏:出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
从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西藏自治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近日出台,并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接续缴费手续。
二、做实个人账户
深圳:积极争取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城市
深圳市社保局局长秦群力表示:国家目前在十个省试点,在做实个人账户的基础上,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对社保基金进行购买股票等运营。广东省也正在积极争取将节余的社保基金交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运营,我们会按照珠三角规划纲要和我市综合配套改革要求,积极争取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城市和投资运营试点城市。
湖南:逐步扩大做实个人养老保险账户
近日,有关“延迟退休”的说法流传甚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澄清,我国暂时不会调整退休年龄。对此,湖南省人社厅9月16日表示,就算今后出台“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政府肯定会综合考虑,市民不必担忧。据悉,目前湖南省正在逐步扩大做实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为今后“延退”做准备。
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与职业年金
南京: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可网上办理
近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也可在网上办理了。本月底前,用人单位可按规定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通网上办事手续。
开通网上办理手续后,社会保险登记年审、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变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验证、事改企单位离退休费中止发放申报等项目可在网上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情况、缴费基数申报情况、养老保险结算情况、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离退休人员信息、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情况、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情况、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验证情况等可在网上查询。
烟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烟台将全面实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凡纳入烟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离退休人员的统筹项目内养老金,自2010年11月起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
根据规定,烟台将建立金融机构代发养老金制度,各经办机构要为纳入统筹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个人存取款账户,并按月将其养老金足额拨付到账。
实行社会化发放后,养老保险费实行全额缴拨的结算方式。各参保单位要按月将参保职工的养老保险费全额缴纳至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今后,各参保单位将与各级经办机构签订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责任书,确保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搞好资金测算;各级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养老金,确保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顺利实施。
与此同时,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征缴力度,确保社会保险费及时征缴到位。对逾期不缴社会保险费的,养老保险按日加收应缴保险费总额5‰的滞纳金,其他险种按日加收应缴保险费总额2‰的滞纳金。对拒不缴纳的,要运用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予以追缴。
烟台各经办机构将进一步严格落实指纹年检、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异地协查、欺诈冒领处罚等防冒领监督制度,杜绝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青岛: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9月20日起认证
从9月20日开始,青岛市直及市内四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正式启动,认证工作将于11月20日结束。此次认证对象是在市直及市内四区机关事业保险办领取养老待遇的离休、退休(职)人员;领取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供养人员,不包括享受事业单位待遇标准而在劳动保险办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认证时,参保人员需根据参保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此外,今年认证工作将于11月20日结束。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认证材料的,机关保险办将于2010年12月起暂停支付相关待遇,待提供认证材料后再予以补发。
无锡:10月起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从10月1日开始,无锡市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养老金领取方式将发生变化,由原先到原单位领取退休金,变成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打卡入账。日前,无锡相关部门正式出台《市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全额缴拨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下个月开始,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
此次新办法的核心,是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用的缴纳和养老金的支付方式,由原来的“差额缴拨”变成现在的“全额缴拨”。实行社会化发放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不再是到原单位领取,而是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打卡到账,保证了按时足额发放。据悉,10月1日后,这一新的规定正式实施,每个月15日,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将打卡进账,异地居住人员则稍晚些,时间为每月20日。原先的福利性项目,仍由原单位保障支付。
“2010年9月中国公共养老金”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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