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2月11日发布的《社会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指出,到2015年,基本建设形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意见稿指出,自1999年中国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
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并日益呈现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等态势。截至2009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67亿,占总人口的12.5%。
意见稿提出,要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让老年人安享晚年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意见稿称,要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专业化养老机构为重点,通过新建、改扩建和购置,改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条件。
具体是:在居家养老层面,鼓励对有需求的老年人实施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为老年人洗澡、如厕、做饭、户内活动等方面提供便利。采取政府出资、社会捐赠、个人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解决资金瓶颈问题。
在社区养老层面,重点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城市社区达到基本覆盖,农村社区达到半数以上覆盖。
在机构养老层面,重点建设社会福利院、
养老院、敬老院、荣军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在国家和省一级,建设若干养老示范项目。
促进现代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依托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及机构养老信息化建设,为政府采集行业信息、公众接受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提供支持。
【出处: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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