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商业养老保险政策监管
保监会发布人身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
为加强寿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及养老保险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中国保监会专门制定了《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并于11月5日发布。按照《指引》规定,各人身险公司须建立与自身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识别、评估、计量、应对和监控风险。
按照保监会规定,各人身险公司应最晚在2013年10月1日前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并从2014年开始在提交的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中运用经济资本方法计量公司所承受的风险。在此之前,可由审计委员会暂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指引》生效后,各寿险公司、健康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应按要求提交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陈文辉:保险业积极参与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在11月2日新浪金麒麟论坛演讲中表示,通过积极参与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夯实扩大内需的制度基础,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较为完善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应对老龄化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战略举措,通过提供商业性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建设养老社区等方式,保险业能够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向社会保障体系倾斜,消除人们在养老、医疗等方面的后顾之忧,改善消费预期,提高消费能力,优化消费环境,从而促进消费引领经济结构的调整。
陈文辉表示,近年来,保险业在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有益探索:一是积极探索社会保障经办服务体系的建设,保险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探索和参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服务。二是进一步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障覆盖面,推动企业年金、商业性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业务快速发展。三是商业保险资金参与养老社区的建设,保险资金可以通过投资医疗及养老机构实体,增加社会投入,发展包括医疗保健、康疗养生等在内的新型健康养老产业,满足人民多层次的社会保障需求,提高全社会的养老医疗水平。
民政部: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辟养老护理保险业务
11月7日,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江苏无锡举行的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表示,我国还将积极探索建立由政府主导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辟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增强群众长期护理保险意识,减轻长期高额护理费用压力。
天津保监局探讨补充养老保险EET模式引发关注
最近一份由天津保监局主笔的,探讨我国补充养老保险政策相关问题的材料引起了多方关注。天津保监局在材料中称,EET模式的核心是通过国家让渡一定时间内的税收收入资金价值,引导企业和个人购买补充养老保险,增加资金积累,达到提高个人退休收入保障水平的目的。从实践来看,这一模式使得国家以较小的成本支出,获得了较大的养老金市场,同时又切实提高了退休人员养老保障水平,有效缓解了国家的养老压力。
“这份材料应该还仅是出于学术交流或者内部讨论的目的,但是由于天津之前已经拿到了保监会在滨海新区试点享受财政奖励的补充养老保险业务的资格,因而其还是会受到相当高的关注度。”一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当初的试点工作目前没有特别实质性的进展,不过每次监管部门每次有关于补充养老保险方面政策的讨论,都会扩大业界的想象空间。
北京市将试点养老护理保险
11月19日,北京市民政局就北京市政协22位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专题报告,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市民政局局长吴世民介绍,本市将研究建立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福利养老金科学增长机制,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同时,鼓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探索开展养老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市老龄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险金是由政府买单、老人购买还是政府给予一定补贴目前都还未定。
重庆保监局:着力推进健康养老保险等
11月17日,重庆保监局局长孙沛城列席中共重庆市委三届八次全会。在全会分组讨论中,孙沛城就进一步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三大功能,服务重庆市“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提出要紧紧抓住重庆经济社会新一轮大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围绕“五个重庆”建设,大力推动重庆保险业创新发展,着力推进责任保险、“三农”保险和健康养老保险,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重庆保险业在完善农村养老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近日,重庆保监局局长孙沛城出席全市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大会发言中,孙沛城全面介绍了保险业围绕服务“三农”,在推进农村基层网点建设、大力拓展农业保险覆盖面、服务农村劳务经济发展、促进涉农保险与涉农信贷合作、完善农村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提出要进一步加快农村保险服务网点建设,拓展深化涉农保险与涉农信贷的合作领域,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浙江保险业积极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近年来,浙江保监局围绕“拓宽服务领域,发挥功能作用”的工作重点,通过创新保护、典型培育等方式,积极推动商业保险机构以业务经办、承办等多种方式提供服务和补充型产品,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发挥社会管理功能,在构建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作用。
据最新统计,浙江省(不含宁波)共有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项目61个(产险公司14个、寿险公司47个)。其中,参与社会医疗保险项目共51个,分布在全省51个县(市、区),累计为1699.21万人次提供风险保障金8845.43亿元,累计保费收入14.77亿元,简单赔付率达71.97%;参与计划生育保险项目8个,分布在5个县(市、区),累计服务人群为3.78万人次;参与社会养老保险项目1个,预计覆盖人群达20余万;参与社会工伤保险项目1个。
下一步,浙江保监局将组织人员开展调研,摸清情况,总结问题和经验,为浙江保险业进一步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创造条件。
甘肃保监局:学习吴定富讲话 积极发展商业养老险等
近日,甘肃保监局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吴定富主席在第一届中国西部金融论坛上的讲话。局党委要求,要把全力支持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特别是甘肃大发展,作为全省保险业的重要任务,作为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行业责任,结合甘肃实际和行业发展实情,研究拓宽服务领域,探索创新服务模式。重点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保障经济稳定运行;加快治安保险和相关领域责任保险发展,促进平安建设;加快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动生态建设。二是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小额人身保险和商业养老、医疗保险,支持地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三是争取保险资金支持甘肃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地方加快发展。
深圳:明确保险创新工作 大力发展个人养老险等
11月1日,深圳保险创新发展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明确了下一阶段深圳保险创新发展的九项重点工作:一是开展商业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试点;二是开展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三是推动保险业更好地服务深圳支柱产业发展;四是探索建立商业保险参与公共突发事件的风险保障安排,大力发展相关保险产品;五是大力发展个人养老保险业务;六是以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深港保险合作;七是积极探索保险监管创新;八是加快发展符合深圳人口特点的小额人身保险;九是积极探索保险资金参与深圳廉租屋和基础设施建设。
苏州保险业积极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苏州保险业积极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养老相关的责任保险取得重大进展。10月28日,在苏州保监分局、苏州市民政局的积极推动下,以“心心相连、关爱银龄”为主题的苏州市老年人综合保险项目正式签约。
该保险项目由居家养老护理责任险、老年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等三个险种组成,前两个险种由政府全额补贴,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由政府承担80%保费。
老年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居家养老护理责任险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分别由苏州市老龄办、各街道(镇)和各养老机构投保,并于2010年12月1日起正式启动。其中,居家养老护理责任险保障范围涵盖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护理人员及服务对象,此举为国内首创;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对养老机构建筑范围内因疏忽、过失或者护理不当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责任事故提供保障;老年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对象为苏州户籍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惠及60.5万人。
“2010年11月中国商业养老保险市场报告”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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