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全省
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出台了
养老保险断保补缴政策,制定了五七工、家属工、城中村居民参保办法,城镇基本养老参保人数达到985万人,其中,企业基本养老参保人数年均增加47.7万人。37个县(市)开展了
新农保试点,农村养老参保人数达到915万人。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基本解决了政策性破产、依法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参保人数达到1510万人。
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扩展到
事业单位,将10多万“老工伤”职工纳入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参保人数达到595万人。
失业保险和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92万人和550万人。2010年全省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达到600亿元以上,“十一五”时期年均增长24.3%。
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大幅提高。在国家支持下,连续6年调整企业
养老金待遇,2010年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414元,比“十五”末翻了一番多,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不断扩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达到9万元以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50%,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6万元。
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失业、生育保险待遇也有较大提高。
社会保险制度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企业基本
养老保险基金实现了省级统筹,基金调剂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工伤、失业保险基金实现市级统筹,医疗保险基金部分实现了市级统筹。同时,制定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实施了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有力地促进了劳动力合理流动。
【出处:燕赵都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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