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东省多个地区提高养老金缴存比例,低收入者叹息又要多掏腰包,压力很大。(《第一财经日报》2月17日)
社保“涨价”是普遍现象,每年7月1日是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日”,一些网友调侃“调整日”是“涨价日”,抱怨社保“涨价”导致生活质量下降。与社保同时“涨价”的还有医保,同样是在7月1日调整其基数。
社保年年看涨,以北京为例,2007年最低缴费基数为3008元,2008年调至3322元,2009年涨为3726元,2010年攀升至4037元。社保被老百姓称为“养命钱”,医保被称为“救命钱”,政府每年调整社保、医保缴费基数主要依据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收入增长率。社保是“牺牲”眼前利益保障未来幸福,考虑到若干年后物价上涨情况,如果社保缴费长期不做调整,现在的年轻人将来退休后领到的养老金就会少得可怜,与财政养老的公务员相比将形成天壤之别。由此分析,政府每年适当提高缴费基数,有其必要性。
但宏观层面的必要具体到个人,不见得就公平、合理。年年“涨价”的社保导致穷人实际收入下降,生活水平降低,不可小觑。笔者以为,目前“一刀切”的社保缴费基数存在两方面瑕疵。首先,调整社保主要依据工资增长率,不能真实地反映所有劳动者的收入情况。比如,2009年国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5053元,比上年度增长13.1%,而同期私企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8199元,比国企低48%。社保是按照社会平均工资调整缴费基数的,不分青红皂白地将国企私企收入“绑架”在一起,然后一“平均”,结果是私企人员工资“被增长”,只能无奈地多缴费。
其次,养老金寅吃卯粮,让缴费人不放心。有媒体报道,我国社保个人账户“空账”累计超过1.3万亿元人民币,目前是用在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给退休工人发工资,这种“借债”养老已持续10多年,让年轻人颇为担心,省吃俭用交社保给别人用了,自己老了会是咋样?
窃以为,社保“涨价”要顾及低收入者的现实困难,要区别对待,财政兜底。譬如,当低收入群众缴纳社保后,实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差额部分就该由政府补贴。另外,清华大学教授白重恩建议国家降低社保缴费标准,缺口通过征收垄断国企利润填补,这也完全可行。
【出处: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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