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3月17日发布。
《报告》指出,2010年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达到8.35亿人,
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5亿人,财政补助标准达到人均120元,中央财政共补助560亿元。支持未参保的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补助63亿元。2010年全国新型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试点覆盖面达到24%,补助资金120亿元。开展做实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
养老金水平,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标准达到1400元,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共补助1561亿元。
《报告》指出,2011年,我国将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120元提高到200元,中央财政安排760亿元,增长35.7%。支持将新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由全国24%的县扩大到40%的县,并将城镇无收入居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安排补助资金131亿元。将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140元左右,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妥善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障问题,安排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796亿元,增长15.1%。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安排资金94.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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