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发出通知,调整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年度为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单位职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以2010年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010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862元60%即1718元的,以1718元为缴费基数;超过300%即8586元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单位社保缴费基数以本单位2010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确定,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当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医保个人账户调整 因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随之调整。2011年,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计算划入金额;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金额按合肥地区2010年度职工月社平工资3207元的4%划入,由原每月111.12元提高到128.28元,月增加17.16元;关闭、破产企业为退休职工一次性缴费参加职工医保的,其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调整为158.28元(含门诊医疗补助金30元)。
【出处:合肥晚报】
“合肥调整今年社保缴费基数”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84323.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