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独领两份养老金
日前,烟台芝罘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在进行信息比对时发现,烟台芝罘区有近10人领取两份养老保险金。
其中,王先生(化名)在上海办理退休后,领取养老保险金多年。2011年,王先生隐瞒了自己的养老金情况,在烟台芝罘区某街道办事处以城镇灵活就业者的身份办理了退休手续。截至到目前,王先生在烟台芝罘区已经领取了1.8万元的养老金。
“省市间社保档案未统一,跨省市对比参保人的社保档案信息就较为困难。但这不意味着个别的人可在两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烟台芝罘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社保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对参保人信息展开核查。
烟台芝罘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保人员在一个或多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复参保后,同时领取了多份养老金的行为属于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王先生在上海领取养老金,又在烟台芝罘区领取了一份养老金,已经属于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有了养老金不能再领供养遗属待遇
烟台芝罘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工作人员经过信息核查发现,像王先生这样重复领取养老待遇的行为并不太多,不少市民因为不了解政策而多领一份养老待遇。10年前,烟台芝罘区刘女士(化名)的爱人去世。刘女士没有工作也没有经济来源,每月领取供养遗属待遇,现在每月领取标准为360元。然而几年前,她在某县市区找到一份工作,并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010年,刘女士退休,每月不仅领取供养遗属待遇,还领着一份养老金。
当烟台芝罘区社保处工作人员找到刘女士并说明来意之后,刘女士有些意外,“我领供养遗属待遇十几年了,也没想到有了退休养老金就不能再领取遗属待遇。”刘女士决定立刻停掉供养遗属待遇,并主动退还2年来多领取的供养遗属待遇。
“像刘女士这样的案例,烟台芝罘区还有几个。”工作人员介绍,“一个人只能享受一份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出现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现象,根据本人的意愿,自愿申请选择保留一份养老保险待遇,同时终止另一份养老保险待遇,市民多领的养老金属于国家社保基金,不能占有。”
社保:多领的养老金要全额退还
工作人员说:“重复领取养老待遇是目前查处重点,多领一份养老待遇意味多占用了一份国家社保基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工作人员解释,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因参保时间等原因导致重复参保,并重复领取养老待遇的,凡主动退回重复领取的社会保险待遇者,不会处以罚款;对拒不按规定退回者,将暂停其所有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待退回多领取的养老待遇后,再恢复发放。对采取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恶意重复参保并重复领取养老待遇者,将按有关程序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规定处以罚款。
【出处: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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