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
三类对象可在普调基础上再享特调
在普调的基础上,厦门还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再提高调整水平,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期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其中,在办理退休手续前获得高级职称且被实际聘用的高级科技人员:正高职称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发120元;副高职称(含高级技师)的,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发90元。
高龄退休人员:在普调的基础上,对2012年期间达到70周岁 (年龄按照办理退休、退职手续时确定的出生日期计算,下同)的退休(职)、退养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发养老金50元。此类有4000多人。值得注意的是,该调整只针对今年刚满70周岁者。那些今年已经超过70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因为其70周岁时已享受过50元的高龄特调,不再重复享受。
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在此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不含省、市发放的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专项生活补贴)低于此次调整前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此次调整时先将其月基本养老金调增至此次调整前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后,再参加本次其他相应项目的待遇调整。
【出处:台海网】
“厦门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普调310元 上调标准历年最高”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8039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