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晚报四平讯10月20日,四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发布公告,公告指出,从本月起,对未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养老金。
公告指出,四平市2014年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已经结束。对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未办理领取资格认证的人员,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字[2001]8号)的相关规定,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将从10月起对未认证人员做出暂停发放养老金的处理。
暂停发放人员可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就近到吉林银行营业网点办理领取资格认证(节假日除外)。凡在每月15日前办理完毕的,将于本月恢复并补发养老金,如在15日后办理的,将于下月恢复并补发养老金。(记者王东/报道)
【出处: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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