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公布的新政通知,从1月1日开始,单位和个人不超过规定标准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缴费,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对个人从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基金取得的投资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实际领取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据统计,目前福州市大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都已经建立年金制度,而部分经济效益良好的民营企业等也在推进年金制度,而福州多家国有企业的年金托管项目的规模达上亿元。
福州保险公司人士分析说,月入9000多元的人,扣除五险一金和个税起征点后,如果应纳税金额是5000元,个人和单位都交年金200元,个人交的部分可以在税前扣除,单位交的无需交个税,按照这一阶梯的个人所得税率20%计算,每个月可以少交80元个税,一年下来就少交960元。
为推进我国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今年开始,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可以开始享受递延纳税优惠政策。近日从宁波市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了解到,该新政目前已经引起宁波市众多企业的关注,新年伊始,已经有不少企业在多方咨询企业年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的具体细节,一些企业已经启动了年金计划。
宁波市从2006年12月份开始开展企业年金业务。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企业年金养老保险制度的企业还不到200家,基金规模为3亿多元。目前宁波建立企业年金的中小企业不到全市企业总数的千分之一。
去年12月,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按新策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国家规定标准内的单位缴费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税;个人缴费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达到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税。
“就好比是存钱时不再缴税,而是到退休领钱时才缴税。”宁波市一地税部门人士这样来形容新政策。他说,递延纳税对个人的好处,首先就是税率降低。由于个税具有收入越高、税率越高的特点,大多数人退休后的收入比在职时少,年金对应的税率也会相应降低。另一个好处是使税款现值大大降低,如现在参保年金,其税款要到几年、十几年,甚至20年后才缴纳,那时候税款现值将会大大降低,再缴这点税就会轻松很多。此外,个人缴费在计税基数4%以内,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即实行限额内的免税,这将有助于鼓励个人通过年金制度积累更多养老金。
根据了解到的情况,为支持企业年金递延纳税的实施,宁波市税务部门将出台细则。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就业创业工程,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援助率100%,加大创业园、创业基地和高质量就业示范区建设,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实施富民工程。”针对新一年的就业和创业工作,记者采访了吉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
2014年,吉林省人社厅着力促进就业创业,实施就业创业工程。努力达到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率达到100%、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90万人的总体目标。
“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今年还将出台我省新一轮的创业促进就业政策。”吉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完善政府促进就业创业责任机制,抓好以大学生为重点的就业创业。
为了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吉林省将按照国家部署,合并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落实国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职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工作。
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今年,将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加快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今年1月1日起,我国养老体系税优新政——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税递延纳税政策正式实施。新政施行两个多月来,究竟覆盖影响范围有多广?能否切实减轻个税负担?2月19日,南通市地税局公布了相关调查结果。
据统计, 2013年全市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共156户,涉及企业职工21747人,入库企业年金个税694万元。递延优惠政策实施后,对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个人缴费不超过缴费工资计税基数4%的部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预计会相应减少税收约800万元。
今年1月1日起,我国实施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近日从厦门市地税局了解到,这项新政实施后,年金参保者均可享受递延纳税的好处,相当一部分参保者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将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据地税部门测算,新政策预计可为厦门市参加企业年金的纳税人减负2000万元。
根据地税部门统计,2013年,厦门市共有近400家企业,近7万名企业职工参加了企业年金,入库企业年金个税1900万元。递延优惠政策实施后,今年预计会相应减少税收约2000万元。
海南日报社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职工年金管理工作,确保年金规范、安全运营,实现职工年金收益最大化,海南日报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目的
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更具有投资运营能力、专业管理能力强、规范化管理并能提供优质服务的管理机构作为海南日报社的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在有效节约管理成本的基础上,确保年金基金财产规范、安全和增值,实现职工年金效益最大化。
二、招标项目名称: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一名。
三、招标范围
具有国家认定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的管理机构。
四、招标时间:2014年1月20日下午5时整(北京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以标书送达时间为准)。标书必须密封,可以直接送达,也可邮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标书恕不接受。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
联系电话:0898-66810891、6681089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海南日报社新闻大厦21层组织人事处
海南日报社
2014年1月8日
新年伊始,建设银行湖北分行成功中标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襄阳烟草”)企业年金受托人,该项目的中标是建行挖转存量企业年金市场的一次重大突破。
2014年1月2日,建行接到了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受托人中标通知书,实现了养老金业务的开门红。
2月18日,川北公司召开年企业年金管理工作会,人力资源部就2012年公司建立企业年金以来年金缴费及账户变动情况进行了通报,受托人平安养老保险公司就年金投资运作和2014年市场分析、投资方向等进行介绍。
与会人员在听取相关报告和情况介绍后,对年金投资运作和2014年投资方向、市场前景进行了讨论和发言,并对职工关心的收益率较低、如何实现投资的效益最大化、如何加强信息披露和沟通等进行了重点提问和讨论。公司敦促和要求受托人要积极抓住政策和市场的有利时机,调整投资思路方向和结构,在不利的市场环境中想方设法,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年金投资的效益最大化。
同时强调:一是要积极加强合作交流,公司与受托人要建立定期的联席沟通机制,共同做好年金投资运作工作,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断提高投资收益率、保证投资效益的最大化,实现合作双赢。二是由于公司年金缴费和建仓时间较短、规模较小,同时受市场不利因素和投资政策限制影响,现阶段年金收益率较低,公司要通过简报、《川北高速》内部刊物等积极向职工披露年金有关信息和相关知识、政策,并做好解释工作。三是要建章立制,促进公司企业年金管委会运作的正规化、制度化、透明化,建立健全年金管委会相关的运作机制、管理制度,发挥管委会的主导作用。四是公司年金管委会成员、年金有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学习企业年金政策、年金投资运作等方面的业务知识,提高管理水平,不负职工所托把企业年金管理工作做好。
近日,广东分行养老金业务喜传捷报,成功中标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账户管理和托管资格,项目资金规模近2000万元。珠实集团是广州市国资委下属的优质企业之一,该集团一直与广东分行保持着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是省分行的重点客户。
近期,浙江省分行成功获取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托管人和账户管理人双项资格。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控股的多元化发展的实体性公司,代表政府负责舟山港口资源的投资、整合、利用,是舟山新区建设的主力军。该集团共有下属控参股企业25家,人数2000余人,集团企业年金计划采取分批建立方式,集团本部和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批建立,其他下属企业逐步加入。该集团客户经营效益好,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是各大金融机构趋之若鹜的企业年金营销对象。
2014年1月,鞍山钢铁集团企业年金受托人平安养老股份有限公司与建行续签了《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托管合同》,建行鞍钢企业年金托管人资格顺利延续。
2月份,国电大渡河公司龚电总厂全员学习最新发布的企业年金实施细则,认真做好学习宣贯工作。最新发布的企业年金实施细则政策性强,与之前相关办法相比,内容变化较大,对职工利益影响深远。
为让全体职工对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建立和缴费有较清晰的概念,龚电总厂通过集中培训、个人学习等方式组织职工学习企业年金相关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处派专人到各处室、班组进行宣讲,着重对“中人”补偿、支付方式、个人缴费比例、所得税扣除等职工切身相关的问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在宣贯细则的同时,龚电总厂将完善健全相应台账,让职工参加年金计划申请表、缴费、转移、支取等环节基础资料齐备可查询,加强企业年金基础管理工作。
在收获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以下简称“襄阳烟草”)受托人资格后,建行湖北分行乘胜追击,再夺襄阳烟草账管人资格,为马年养老金第一战役划上了完美的句号。襄阳烟草企业年金业务“受托+账管”双资格的营销成功,为建行拓展烟草行业企业年金积累了经验,是建行养老金业务市场营销良好的开篇。
近日,建行重庆分行成功中标重庆机场企业年金受托管理人资格。重庆机场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管理局所辖首都机场,经营管理的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以年旅客吞吐量2527万人次位列全国第九大机场。该公司员工人数4500余人,企业年金初次委托金额约为人民币9000万元,是重庆分行首个年金单一计划。
为积极推进福利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完善薪酬福利体系,助推“企业发展,员工幸福”,今年年初,江西机场集团正式启动企业年金及弹性福利建设工作。3月13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及弹性福利工作领导小组首次会议召开。江西机场集团总经理万林讲话,财务总监欧阳智主持会议。
万林表示,此次会议是宣贯会、动员会、介绍会,企业年金与弹性福利工作关系着每一位员工的切身利益。管委会责任重大,各委员要履职尽责,充分学习、参与这两项工作。工会主席是员工利益的代表,要牢固树立服务群众的思想,切实维护员工利益。
欧阳智要求各委员一要多了解、多关注这两项工作,做好宣贯沟通,让职工了解企业年金与弹性福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要积极献言,出谋划策,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使这两项工作真正让员工满意。
会议分别对企业年金、弹性福利的相关概念及政策进行了介绍和宣贯,并对今后的工作安排,企业年金管理人的选择方式、方案及流程进行了详细说明,并确定了企业年金管理人选择的意见征集方式。
推进企业年金及弹性福利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福利保障体系,有效保障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是江西机场集团进一步深化分配体制改革,探索人力资源分层管控的具体措施。为此,集团公司还将进一步完善薪酬、绩效管理体系,有效利用薪酬杠杆的调节作用,重点向关键岗位和核心专业技术岗位倾斜。同时切实加强人工成本预算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不断提升人力资源效能。
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办公室成员及弹性福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员、办公室成员共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各支线机场设立分会场以视频形式参会。
3月17日,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审议全票通过了《渤海轮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3月24日,神东煤炭集团召开2014年第一次职代会团组长(联席)会议,与会代表在经过充分讨论后,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会上,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就《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方案》中企业年金账户设置和缴费的构成、比例,以及权益归属和领取等内容做了解释说明。
据了解,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1997年,神华集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补充养老保险。2000年,人社部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更名为企业年金。2004年,人社部将原来的补充养老保险逐步规范为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建立后,将停止原补充养老保险和过渡性补充养老保险。该方案实施后,企业对退休的人员除了企业年金之外将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补充养老保险性质的福利项目。
神华宁煤集团企业年金建立工作已经启动,根据神华宁煤集团要求,3月24日,神华宁煤集团召开一届七次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神华集团企业年金方案》的决议。
会议介绍了《神华集团企业年金整体情况说明》《神华集团企业年金方案说明》,宣读了《神华集团企业年金方案》。会议认为,神宁集团按时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金,具有持续缴费能力,并有健全的民主协商机制,《神华集团企业年金方案》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切合神宁集团实际,有助于激励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经过审议,与会人员一致表决通过了《神华集团企业年金方案》。
神宁集团工会主席马金明表示,企业年金是职工退休生活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体职工的切身利益。做好企业年金工作,不仅可以改善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也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和谐发展。企业要从大局出发,从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企业年金这项惠及全体职工的好事办实、办好。
神宁集团职工代表团(组)长、基层工会主席、专业化公司二级单位工会主席及职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职工代表参加了会议。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3号)等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目的:
(一)完善企业福利保障体系,提高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二)稳定员工队伍,吸引优秀人才,增强企业凝聚力。
第三条 建立企业年金制度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
(二)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企业自愿和民主协商的原则;
(四)基金安全与适度收益的原则;
(五)适时调整的原则。
第二章 资金筹集与管理
第四条 参加企业年金缴费的人员条件是:
(一)公司总监(总师)及以上干部任职时间达到一年以上;
(二)在生产一线任职满三年的优秀车间主任;
(三)公司认定的特殊人才或对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功勋员工;
(四)有合同约定或进入薪酬特区人员不在此范围。
符合上述条件并自愿参加企业年金缴费的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经企业同意后,正式加入年金计划。已经参加本企业年金计划的员工,如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以中止其企业年金缴费,但本年度内不得再要求恢复缴费。参加企业年金缴费的员工,享有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信息知情权。
第五条 企业年金资金按月筹集、按年缴纳,由企业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
(一)员工个人缴费按照各自职级对应的缴费额度进行缴纳,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确实存在缴费困难的,经公司同意,个人可以暂停缴费。
(二)企业缴费按月筹集、按月缴费,缴费总额上限为公司上年度总薪酬的十二分之一。企业缴费按照年金计划参加人月度基本薪酬(税前)的50%缴纳,个人缴费按照企业为其缴纳金额的15%缴纳,缴费金额随基本薪酬的调整而调整。
第六条 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缴费、员工个人缴费和基金投资运营收益三部分组成。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账户结构如下:
企业年金基金
个人账户 企业账户
个人缴费 企业缴费
(一)员工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企业缴费记入员工个人账户中的企业缴费部分。
(二)企业账户为资金调整账户。当个人账户转移或注销时,企业缴费未归属个人的部分,转入企业账户。
(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净收益率分别记入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企业缴费部分。
第七条 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与集团公司固有资产分开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按国家规定投资运营,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第三章 个人账户管理
第八条 企 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包括员工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两部分,其中:个人缴费部分完全归员工个人所有,企业缴费部分按如下办法确定归属。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企业要求续签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签的,或劳动合同期未满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及因岗位变动不再符合年金缴纳条件的,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部分按下表规定确定归属。
在本企业自缴费起实际工作年限 企业缴费归属个人的比例
满1年 10%
满2年 20%
满3年 30%
满4年 40%
满5年 50%
满6年 60%
满7年 70%
满8年 80%
满9年 90%
满 10 年及以上 100%
(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企业不要求续签正常终止劳动合同或因升学、参军、退休、组织调动离开本企业的,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部分全部归属于个人。
(三)内部岗位调整,年金缴费将随之调整。
(四)擅自离开企业或因违法违纪被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部分全部扣回,转入企业账户。
(五)员工在退休前身故的,个人账户积累额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依法继承。
(六)员工出国定居的,按本条(一)的比例进行归属。
(七)年金累计缴纳年限为 10 年,满 10 年后不再缴纳。
第九条 员工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随同转移。员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员工出国定居或身故的,个人账户予以注销。
第四章 待遇给付
第十条 员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按规定享受企业年金待遇。员工在办理退休手续以前,不得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第十一条 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方式包括一次性领取和按月定期领取两种方式。具体方式由员工本人在退休时自主选择。
(一)选择一次性领取的,由账户管理机构将个人账户累积额直接发给本人,并注销其个人账户;
(二)选择按月定期领取的,由账户管理机构根据员工个人账户累积额计算待遇标准,并办理有关领取手续。
(三)退休人员身故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依法继承。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二条 公司选择具有规定资质的法人受托机构作为企业年金受托人,由受托人受托管理企业年金。
公司与受托人,受托人与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订立的书面合同,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企业年金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的管理费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四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信息接受员工本人的查询、监督。
第十五条 企业年金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以通过集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提请仲裁或者诉讼。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或遇国家政策调整,本方案及年金缴费比例可以适时进行修改、调整。
(一)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企业年金缴费:
1、不能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2、半数以上员工反对继续实施本方案的;
3、本方案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无效的。
(二)员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企业年金缴费:
1、因个人原因停发工资或确实存在缴费困难的,期间中止年金缴费;
2、受行政记大过、严重警告等及以上处分的,从处分之月起一年内中止年金缴费。
(三)企业可以根据每年的实际经营状况,逐步实施企业年金计划,最终覆盖全员,并有权调整具体的缴费比例。
本方案的实施、修改或者内部原因中止与恢复执行,需经集体协商、职代会讨论通过,重新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方面。
第十七条 年金由公司总部统一管理,统一实施,本方案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
去年底,中国调整了企业年金的税收制度,企业纷纷表示欢迎。但目前绝大多数的企业仍未建立补充养老保险。
2013年12月,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4年起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缴纳的税优政策。
这一政策的市场反应究竟如何?2014年3月6日,全球人力资源咨询机构美世发布调研报告,称延税政策受到市场普遍欢迎,在未实施任何补充养老计划的企业中,25%的参加调研企业表示会考虑建立企业年金。
不过,美世调研显示,绝大多数的参加调研企业(77%)还没有实施补充养老计划,成本考虑是主要因素。美世中国区养老和投资咨询总监张雨萌认为:“我们需要更多的改革、需要给雇主提供更有实质意义的税收激励,以真正推动企业补充养老计划的普及,这对于应对中国的老龄化挑战至关重要。”
所谓企业年金,乃是企业自主为员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通常被视作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由于第一支柱、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费率沉重,加之缺乏有效的税收激励,企业年金在中国发展缓慢。据人社部最新数据,至2013年三季度末,全国共61582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仅覆盖2000万员工,年金总规模不过5794亿元。
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征缴,往往涉及三个环节:缴费,投资和领取。中国此前采“前端税收模式”,即在缴费环节向企业和个人课税,投资和领取环节不收税。而延税新政出台后,征税环节挪至后端,即在领取环节课税,缴费和投资环节免税。从前端到后端最大的意义,在于企业和个人的缴费可以全额进入投资积累,实现复利积累效应。
张雨萌认为,延税政策不仅有助于推动“第二支柱”建设,也会对资产管理市场,尤其是固定收益产品带来长期而深远。而对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绝大部分员工而言,新的个税政策会为他们带来实质性的税收优惠。
在张雨萌看来,税优政策会影响一部分雇主重新考虑现有的整体薪酬福利,并建立企业的补充养老计划或调整现有计划。但是,如果对雇主的税收优惠没有直接改变的话,大部分的企业可能还是不会采取行动。“我们需要更多的改革、需要给雇主提供更有实质意义的税收激励,以真正推动企业补充养老计划的普及。”
美世此次调研了147家在中国的企业,分别来自制造、化学与化工、信息技术和通信、销售和连锁零售、医药、贸易、金融等行业,其中超过半数的企业拥有逾1000名员工。23%的参加调研企业已实施补充养老计划,其中近60%的企业的补充养老计划是以企业年金的形式在运作。
【出处:中国养老金网】
“2014年一季度中国企业年金市场需求”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800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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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