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增设缴费档次。在省原有13个缴费档次基础上,增加缴费档次,缴费金额按当年全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比例确定,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
二是调整补贴标准。对选择100元至30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政府补贴每人每年由40元至80元调整到40元至160元。
三是提高保障标准。基础养老金在中央确定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元,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正常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
四是建立补助制度。建立特殊群体参保补助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100元/年每人的标准为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代缴养老保险费;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领取待遇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按其死亡当月养老金标准12个月计发,未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死亡的,丧葬补助金按基础养老金6个月计发。
【出处:达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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