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2014年病退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申请条件、申报程序、鉴定程序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申请条件
持有效医疗资料可申请据了解,满足下列条件可以申请病退鉴定:1.机关工作人员、企
事业单位职工、国有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或者残疾人,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本人自愿申请提前退休;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申请病退年度内、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3.缴纳
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未纳入
养老保险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依据有关规定);4.有医疗机构的有效医疗资料(原件或加盖封章的复印件)。
申报程序
须填写劳动能力鉴定表申报病退鉴定按照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机构审查同意,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审核,省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批准的程序办理。
在县(市、区)申报的,由县(市、区)人社局受理,报市(州)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审核。中省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驻吉部队的申报,原则上由省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受理,也可由属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受理。
申报病退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表,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机构加盖公章,并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费证明(或者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出具证明)。其他申请程序,继续按照原规定执行。公主岭市、梅河口市的病退鉴定申报继续由四平市、通化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负责。
鉴定程序
病退鉴定每年分两次进行据了解,病退鉴定分两次进行,上半年鉴定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15日,参加鉴定人员到指定的驻长春市医疗机构参加鉴定;下半年鉴定报名截止日期为8月1日,参加鉴定人员到指定的市(州)所在地医疗机构鉴定。鉴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被鉴定人员应当按照确定的鉴定时间、地点参加鉴定,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病历和辅助检查资料(X光、CT片等)。病退鉴定报名暂不收取费用。被鉴定人员需要在鉴定现场做辅助检查的,费用由医院按规定收取,由被鉴定人员自行承担。鉴定结论于每次鉴定结束20个工作日后下发到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省鉴定机构对鉴定结论公示3-5天,接受监督。各类人员病退鉴定表格式不变,由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统一制作。中省直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可以到省人社厅网站下载(http://hrss.jl.gov.cn/bgx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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