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高管王先生在一次高管聚会后猝死,家人认为其系累死申请工伤未成,将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院。近日,朝阳法院认定王先生系私人聚会、家内猝死,判决驳回了家属的起诉。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先生当日下班即离开办公场所,所从事活动亦为自愿参加的私人聚会,其死亡不符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条件,最终,朝阳法院一审判决维持朝阳区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卢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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