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度全省及各设区市社平工资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在我局执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最高不得高于全省(含厦门)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5262元的300%即15786元;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全省(含厦门)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5262元的60%即3157元。
2016年福建社保缴费基数
一、自2016年7月1日开始,省本级各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最高不超过15621元,最低不低于3124.20元。
二、自2016年7月1日开始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月缴费工资基数5207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520.70元。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经县(市、区)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基数3124.20元,按10%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312.42元。
三、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不设上下限。
2015年福建社保缴费基数
2015年1月1日起,福建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按1600元执行,按此标准计算,月缴纳养老保险费将比以往增加60元;在江西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5年缴费基数最低为1550元、最高为11625元,较去年分别增加130元和975元。
“2017年福建省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341730.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