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的,退休金标准是有地区差的。比如合肥就比黄山市标准要高。
一、2021年合肥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24日《合肥市民政局合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合民〔2021〕59号),自2021年7月1日起调整。
1、2021年合肥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717元。
2、2021年合肥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16801元,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年3279元,农村分别为11185元、2016元。
二、2021年蚌埠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7日蚌埠市民政局公布的《2021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2021年度特困人员救助标准》,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1、2021年蚌埠市低保标准:月人均690元。
2、2021年蚌埠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农村年人均不低于10870元,城市12690元;照料护理补贴标准,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分别为每人每月240元、365元,城市240元、418元。
三、2021年黄山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1日《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救济标准的通知》(黄政办秘〔2021〕24号),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1、2021年黄山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35元。
2、2021年黄山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每人每月1060元,农村830元。
四、2021年阜阳市低保标准
根据2021年6月26日《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阜政秘〔2021〕117号),自2021年7月执行。
1、2021年阜阳市低保标准:颖州区每人每年7704元(每人每月642元),颖东区、额泉区7716元(月643元),界首市、颍上县8172元(681元),临泉县7728元(644元),太和县8064元(672元),阜南县7200元(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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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21年宿州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25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宿政办秘〔2021〕20号),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1、2021年宿州市低保标准:每人每年7920元(每人每月660元)。
2、2021年宿州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农村每人每年10296元,城市12060元。失能失智护理补贴标准,农村分散供养全护理、半护理每人每月150元、100元,集中供养300元、200元;城市分散供养150元、120元,集中供养300元、200元。
六、2021年滁州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24日《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标准的通知》(滁政办秘〔2021〕26号),自2021年7月执行。
1、2021年滁州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70元。
2、2021年滁州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农村每人每月不低于940元,城市1290元。照料护理标准,自理、半护理和全护理分别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15%和20%。
七、2021年六安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28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从2021年7月1日起调整。
1、2021年六安市低保标准:659元/人/月。
2、2021年六安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城市1032元/人/月,农村857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350元/人/月,半护理170元/人/月。
八、2021年宣城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30日《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21〕34号),于7月份执行。
1、2021年宣城市城乡低保标准:670元/月·人。
、2021年宣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1155元/月·人,农村875元/月·人。
九、2021年池州市低保标准
根据2021年6月30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池政办秘〔2021〕48号),自2021年7月1日起调整。
1、2021年池州市低保标准:贵池区、市开发区663元/月,东至县653元,石台县638元,青阳县678元,九华山风景区696元。
十、2021年亳州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9日《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新标准从2021年7月起执行。
1、2021年亳州市低保标准:657元/人/月。
2、2021年亳州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854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集中供养全护理、半护理不低于2250元/人/月、500元/人/月,分散供养300元/人/月、200元/人/月。
十一、2021年铜陵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8月18日《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铜政办〔2021〕15号),从2021年7月起执行。
1、2021年铜陵市低保标准:月人均674元。
2、2021年铜陵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农村月人均877元,城市月人均1297元。
十二、2021年芜湖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8月23日《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芜政办秘〔2021〕37号),从2021年7月1日开始执行。
1、2021年芜湖市低保标准:市辖区及南陵县742元/月,无为市742元/月。
2、2021年芜湖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2020年度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且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确定。
十三、2021年淮南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7月8日《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淮府办〔2021〕16号),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1、2021年淮南市低保标准:月标准671元/人。
2、2021年淮南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市辖区和凤台县城市年标准13680元/人,农村10468元/人,寿县另行制定;照料护理标准,市辖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月200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月400元,寿县和凤台县另行制定。
十四、2021年马鞍山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30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马政办秘〔2021〕53号),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1、2021年马鞍市低保标准:月人均678元。
2、2021年马鞍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882元。
十五、2021年淮北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25日《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1〕36号),从2021年7月起提高。
1、2021年淮北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73元。
2、2021年淮北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月875元。
十六、2021年安庆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9月5日《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宜政秘〔2021〕105 号),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1、2021年安庆市低保标准:658 元/月·人。
2、2021年安庆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补贴,城市880元/月·人,农村680元/月·人;护理标准,由各县(市 、区)按不低于其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的10%自行确定。
计算方法如下:
1、退休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待遇与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密切相关,它是根据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的3.5计算划入。
2、退休人员1月至3月的医保个人账户划入金额分别为116.34元(3324元×3.5,注:12月最低缴费基数为3324元)、144.62元(4132元×3.5)、122.67元(3505元×3.5)。《通知》执行期间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待遇仍按122.67元划入。
3、1月1日前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并享受个人账户待遇的参保人,退休后可按规定享受个人账户待遇。
居民身份证号码前四位编码规则为:
1、第一、二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第一位数字是以前的大区制代码。第二位是大区所在省市编码,全国共分为6个大区:华北局(1)、东北局(2)、华东局(3)、中南局(4)、西南局(5)和西北局(6)。
2、第三、四位表示市,安徽省共有16个省辖地级市,编码从1至16分别是合肥市、芜湖市、蚌埠市、淮南市、马鞍山市、淮北市、铜陵市、安庆市、黄山市、滁州市、阜阳市、宿州市、六安市、亳州市、池州市、宣城市。
如安庆身份证开头4个号码应为
3408:华东编码+省编码+安庆编码
贷款额度=借款人基数12万+共有人基数12万+(借款人公积金余额+共有人公积金余额)×3 ,且不高于规定最高贷款限额:缴存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限额为45万元;单方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限额为35万元。
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限额为35万元,单方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限额为25万元。注:首付金额一般应大于缴存职工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
根据人社部发〔2020〕48号第五条“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
和人社厅发〔2021〕2号第四条“对2020年自愿暂缓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的规定,2020年已经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进行参保登记的,可补缴2020年未缴月度费用。2021年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进行参保登记的(含曾经以单位职工身份参保缴费,停保后直至2021年才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的)不能补缴2020年度费用。
2021年安徽省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各地是不同的:
一、2021年合肥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24日《合肥市民政局合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合民〔2021〕59号),自2021年7月1日起调整。
1、2021年合肥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717元。
2、2021年合肥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16801元,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年3279元,农村分别为11185元、2016元。
二、2021年蚌埠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7日蚌埠市民政局公布的《2021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2021年度特困人员救助标准》,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1、2021年蚌埠市低保标准:月人均690元。
2、2021年蚌埠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农村年人均不低于10870元,城市12690元;照料护理补贴标准,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分别为每人每月240元、365元,城市240元、418元。
三、2021年黄山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1日《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救济标准的通知》(黄政办秘〔2021〕24号),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1、2021年黄山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35元。
2、2021年黄山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每人每月1060元,农村830元。
四、2021年阜阳市低保标准
根据2021年6月26日《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阜政秘〔2021〕117号),自2021年7月执行。
1、2021年阜阳市低保标准:颖州区每人每年7704元(每人每月642元),颖东区、额泉区7716元(月643元),界首市、颍上县8172元(681元),临泉县7728元(644元),太和县8064元(672元),阜南县7200元(600元)。
根据黄石市相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所在地所在区的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三倍,2022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650元。
“黄岩社保缴费基数,黄山社保缴费基数”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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