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自治区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通过“七项举措”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
一是提高县域就业质量。围绕县域重点产业和城镇化建设,加快培育就业帮扶车间、家庭农尝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中落实以工代赈吸纳农民工占比15%和劳务报酬占比30%的要求,帮助农民工好就业、就好业。二是提升技能培训质量。聚焦全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移民安置区,实施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计划培训脱贫劳动力4000人以上,培养“乡村建设带头工匠”500人以上。鼓励农民工自选机构并垫付培训费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三是强化劳务品牌带动。引导县(区)大力培育具有本地产业特色的劳务品牌龙头企业,提升劳务品牌带动就业创业能力。支持“中宁枸杞技工”“海原司机”“金盾保安”等劳务品牌壮大升级,围绕自治区“六新六优六特”产业,培养更多新的劳务品牌。四是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引导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多渠道灵活就业,培养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致富带头人,打造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和培训补贴等政策。推广“金融服务+人社”服务新模式,实施“宁岗贷”,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落实力度,引导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多渠道灵活就业。五是提升劳务输转成效。加频加密与长三角、京津冀地区及内蒙古、新疆等省区的劳务合作,树立一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典型。健全县域之间用工信息对接机制,加强劳务用工余缺调剂,做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六是强化劳动权益保障。指导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维护中小微企业、新业态经济、平台经济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持续深化推进根治欠薪,畅通线上线下维权渠道,依法依规快立、快结、快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问题。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力度,快调速裁劳动争议纠纷,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七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加快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保障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学位供给。推动全区县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达标,进一步扩大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规模,及时对失业农民工进行失业登记,及时纳入就业援助台账,实施“一人一档一策”,享受“131”就业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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