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救助政策真好!让我这个因病致贫的城镇低保家庭同样享受到像农村一样的精准帮扶政策,看病有报销、水电有补助、节日有慰问,还有防贫保险……”近日,家住樟树市鹿江街道江东名居小区困难户陈某对前来看望她的社区干部感慨地说道。
江西省樟树市自全省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工作启动以来,始终把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强化精准施策,提高保障水平,健全工作机制,统筹解决好困难群众住房、就业、保障等问题,有效满足困难群众生活需求,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为全面压实城镇解困脱困责任,樟树市三级书记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各级各部门层层压实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工作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实施意见》,领导小组及有关成员单位制定政策文件10余个,构建了“1+8+N”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政策体系。对精准识别出的2214户2952名城镇困难群众,由46名市领导、156个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结对帮扶,每一名干部结对帮扶1-2户。
“2022年樟树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825元、530元;城镇特团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80元;城镇困难户每月每户享受10度电优惠、7元水费优惠减免,燃气费2方减免;城镇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享受80元的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享受80元的护理补贴;城镇困难群众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报销结算制度;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学生参照农村建档立卡困难户纳入国家‘奖、助、贷、勤、减、免’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范畴……”一项项救助政策的落地,让弱有所扶更有温度。樟树市为切实筑牢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在摸清城镇困难群众底数的基础上,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因人因户施策,综合运用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等措施,做到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支出性困难家庭三类人员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防尽防应就业尽就业,稳定实现城镇困难群众“两不愁、三保障”,让困难群众生活更加幸福美满。三年来,全市筹集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专项资金3651万元(市本级2601万元),用于基本生活保障以及照料护理等支出。
为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为城镇困难群众开展就业、医疗、子女助学、社保、住房等慈善救助,樟树市还积极搭建社会组织救助项目与城镇困难群众救助需求相对接的信息平台,激发政社互补、社社联动的整体效应,促进对城镇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社会化。仅今年全市36个社区就联合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广泛开展扶孤、帮残、助学、安老、济困等慈善公益活动46次,走访困难群众200余人,落实帮扶资金80万元,推动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工作走深走实。
从“保基本”到“全覆盖”,一项项民生暖政、一条条民生举措,樟树市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每一户困难家庭、每一个困难群众,不断将城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兜底保障网织得更密、编得更牢。(廖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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