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还以为是笔大生意,激动了好几天,结果货款拖了一年多不付,上庭竟然还敢赖账!”小商铺老板姓周,是个台州人,在宁海经营着一家五金店。2012年2月的一天,宁海当地一家公司联系上了周老板,称要建造厂房,想购买大量的电线、塑料管等五金材料。第一次遇到这么大的客户,让周老板非常激动。从2月初开始,他按照要求,前前后后给该公司送了21次货物,每次联系并签收货物的是该公司员工小陈。不过,每当周老板向该公司讨要货款时,小陈总是说最后一次性结算。周老板心里盘算着,刚接手这么大一笔生意,说不定往后还有机会可以合作下去,于是也就没敢多催。转眼到了6月,眼看厂房越盖越高,货款却一分未付。周老板仔细一算,发现应付的货款已累计达5万余元。于是,周老板开始向该公司催讨,但他们还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最后干脆避而不见。
2014年1月,周老板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支付拖欠的货款共计52000元。没想到,对方答辩状里的一句话让他傻眼了。对方居然称该公司没有小陈这个人,也没有收到过周老板送来的电线、塑料管等五金材料。在律师的指点下,周老板向法院申请调取了被告公司工作人员的社保信息,在社保信息中查找到了小陈的名字,由此可以确认小陈是该公司的员工。在证据面前,对方终于没法抵赖。
“无良企业栽在员工的社保信息上”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9213.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