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151万名职工参加社保今年是《工伤保险条例》实施10周年,昨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一次主题为“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市局和24个分局共设25个咨询点进行宣传,旨在全面深入推进《工伤保险条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增强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知法遵法守法意识。
中山市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从工伤保险实施初期的国有集体企业扩大到目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截至2013年12月底,参保单位13万家,参保职工151万人,基本实现了用工单位全覆盖。
近年来,中山市拓宽工伤事故申报途径,简化工伤认定审核流程,推行工伤认定简易程序,加强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化建设,实现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医疗机构联网结算,刷社保卡直接结算工伤医疗费用,及时调整工伤保险待遇。2014年上半年,全市调整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非法用工单位人员死亡一次性赔偿金和伤残津贴三项待遇。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较2013年的标准增加10%,达到53.91万元;非法用工单位人员死亡一次性赔偿金和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共计80.86万元;伤残津贴人均增加189.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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