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印发了《2019年度全市社会保险幸福行动活动方案的通知》,从2019年4月至12月底,在全市连续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幸福行动。
2019年社保“幸福行动”,突出帮扶实体经济企业降费减负,突出保障低收入群体参保待遇,突出保障新业态人员参保,不断优化信息,实现法定人群社会保险全覆盖。
此次社保“幸福行动”继续落实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政策,在社保费征管体制改革过程中,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自5月1日起,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可降至16%,并且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保持1%水平,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此次社保“幸福行动”还开展“三定”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定点宣传,对新成立企业精准推送社保参保登记政策,引导企业及时社保登记,及时缴费。定期跟踪,对未参保企业、已实现部分参保企业定期跟踪,精准推送社会保险帮扶信息,鼓励动员企业依法参保。定人服务,对已参保的重点企业指派工作人员结对服务,解决企业社会保险问题。
此外,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确保100%登记参保、100%为其代缴全部不低于省定最低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截至目前,全市职工“五险”新增参保33万人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达469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165万人;新增被征地农民参保率100%;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覆盖率分别在97.5%、97.6%、97.4%以上,小康社会监测指标继续达标;建筑、交通、水利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沈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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